央广网太原4月6日消息(记者贺威通)日前,太原市公安局公布《关于开通太原市居住证办理“绿色通道”的通告》,对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太原市实际居住半年以上,具备五个条件之一的流动人口首次在居住地公安机关居住登记时,开通居住证“绿色通道”,当日即可办理居住证。

  上述五个条件包括:本人在太原市实际居住,且在太原市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养老保险的;本人在太原市实际居住,且在太原市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职工医疗保险的;本人在太原市实际居住,且在太原市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个人所得税;本人持有太原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颁发的房主姓名为本人(或夫妻关系)的《不动产登记证书》,且必须已实际入住;本人持有太原市房产管理局颁发的房主姓名为本人(或夫妻关系)的房产证或网签合同,且必须已实际入住。

  2020年全年,太原市流动人口登记总数为1063006,流动人口新登记数为172206人,比2019年同期增加33021人,增长率7.2%。太原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和派出所指导支队支队长韩燕介绍说,相比较过去单纯的治安管理,居住证制度更侧重于服务和保障。居住证除了治安管理的基本功能外,还有子女就学、计划生育服务、医疗等公共服务功能,为流动人口逐步享有与本地居民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创造条件。推行居住证绿色通道,使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通过快捷办理居住证来享受所在地各级人民政府规定的相关政策待遇。

  下一步,太原市公安机关将继续与人社、税务、医保、房管、不动产登记等部门密切合作,加大力度做好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发放,推动相关配套措施落实,加强监督指导,充分保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