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8月12日杭州消息(记者陈瑜艳 通讯员市闻)在今天(8月12日)召开的浙江省第三轮“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2021—2023年)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上,全面启动了浙江省第三轮“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继续推动小微企业在更优资源环境中实现更高质量、更可持续发展。

浙江省召开第三轮“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2021—2023年)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央广网发 彭桦摄)

2015年,浙江省开始滚动实施“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第二轮计划实施以来,小微企业创业活力、规模效益、创新水平等方面都有明显提升。2020年末,浙江省小微企业数量达250.09万家,三年累计新增小微企业121.22万家,年均增长10.21%;每26个常住人口就拥有一家小微企业。2020年全省“规上”工业小微企业总产值33381.7亿元、增加值7086.9亿元,年均分别增长4.75%、3.91%;2020年浙江小微企业核心竞争力指数达127.16,比三年前增长9.24个百分点。2020年末全省市场主体中企业占比35.11%,企业中公司制占比89.90%,分别比三年前增长2.04、6.39个百分点。2020年末全省小微企业中八大万亿重点产业占比31.45%;小微企业三次产业占比达1.30:26.39:72.31。

为继续推动小微企业在更优资源环境中实现更高质量、更可持续发展,浙江省12日启动第三轮“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主要目标包括小微企业体量规模、质量效益、创新能力、金融服务、发展要素五个方面的量化目标体系。重点任务是包括打造未来发展新优势、构建资源要素供给新体系、建设营商环境新高地等三个方面,明确了从小微企业研发创新、知识产权、质量管理、转型升级、数字化改造、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到金融、税收、政府采购、园区平台建设、人才培育、服务平台建设、市场环境优化等重点领域的思路和重点工作。

本轮小微企业成长计划将全力打造小微企业未来发展新优势,核心是提升小微企业的创新能力。与前两轮计划相比,本轮计划新提出:延续执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政策,将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市、区)对高新技术和科技型小微企业再按25%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标准给予奖补;推动小微企业开展对标达标活动,争创“品字标”品牌,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多部门携手共建省市县三级小微企业培育库;深化小微企业数字化改造,支持小微企业创建智能生产线、数字化车间;促进小微企业国内国际双循环,省财政对网上国际性会展给予补助,推动各地对外贸小微企业网上参展予以适当补助。

同时,本轮小微企业成长计划将全力构建小微企业发展所需的资源要素供给新体系,畅通小微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资源要素流动。包括开展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首贷户拓展三年行动和首贷户培育工作;加快推广贷款码,多途径帮助小微企业获得信用贷款;以高新区为重点,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增量扩面,鼓励开展知识产权金融保险业务和构建风险基金池;开展小微企业知识更新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开展职业技能大赛;加快建设省市县三级联动、多方资源合作共享的“小微通”综合服务云平台,鼓励各地建设个性化、特色化子项目。

浙江省还将通过第三轮“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全力建设营商环境新高地。因此,新一轮成长计划提出要实施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最大程度赋予企业登记注册自主权;建立健全小微企业纳税等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推进联合激励和惩戒机制建设;深入推进转供电价格专项整治行动,推广应用“转供电费码”,切实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要素成本负担;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继续实施普惠金融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持续加大知识产权培育、保护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