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杭州9月30日消息(记者李佳)浙江是全国首批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唯一省份,今年6月1日,试点正式启动。如今近4个月过去,试点工作推进情况如何?记者从浙江银行业保险业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9月28日,浙江辖内(不含宁波)6家试点保险公司专属险种累计销售保单2303件,保费4743.73万元。

据了解,与普通商业养老保险相比,此次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的一大创新之处在于“长期期领”,即领取年龄在60周岁以上,且领取期不短于10年,通过在领取年龄、积累期和领取期年限等方面作出要求,强化产品的养老保障功能,服务有养老需求的专属群体。此外,浙江在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过程中,积极探索服务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各种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广大农村群体的养老需求,探索个人和企业或村集体共同缴费,加固新业态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的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保障。

浙江省银保监局副局长王军介绍道,与普通商业养老保险收取2-3%的初始管理费和至少10%的佣金相比,此次多家公司推出的专属险种将初始管理费和佣金比例直接设置为0,并支持账户间一年一次免费转换,充分彰显了保险业的改革探索诚意和责任担当。

“浙江将借助此次试点契机,多部门合力,共同探索税收优惠政策、打造多层次立体化全民教育体系、不断优化养老金融产品和投资政策,力争为全国养老保障体系改革创新走出新路径,提供新经验。”王军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