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太原11月21日消息(记者贺威通)记者从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了解到,近日,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山西草原生态保护修复的阶段性目标,提出开展草原资源调查与监测评价,加强草原资源用途管制,依法打击草原违法行为,持续推进草原生态保护与修复治理,强化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

草原是我国陆地上面积最大的生态系统和重要的自然资源。近年来,山西省草原生态持续恶化的状况得到初步遏制,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73.0%,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6.9个百分比。但当前山西省草原生态系统整体仍较脆弱,保护修复力度不够、利用管理水平不高、科技支撑能力不足、草原资源底数不清,草原保护修复形势依然严峻。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山西省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山西草原生态保护修复的阶段性目标:到2025年,全省草原保护修复制度体系基本建立,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73.5%以上;到2035年,退化草原得到有效治理和修复,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稳定在75%左右,草原生态服务功能和生产力显著提升;到本世纪中叶,退化草原得到全面治理和修复,草畜基本平衡,草原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实施意见》提出,山西省实施草原保护修复的十项主要任务:开展草原资源调查与监测评价,全面查清山西省草原资源家底。切实加大草原生态保护力度,加强草原资源用途管制,依法打击草原违法行为。持续推进草原生态保护与修复治理,重点抓好“三化”(退化、沙化、盐碱化)草地的修复治理。严格草原征占用的审核审批,按职责依法实施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许可,强化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加大草原资源执法力度,依法查处各类破坏草原的违法行为,始终保持打击破坏草原资源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形成草原资源保护合力。协调推进国家草原自然公园试点建设。构建草原有害生物防控体系,强化草原有害生物灾害监测预警工作。统筹推进林草融合高质量发展。积极推动草原产业绿色发展,做大做强草产业。稳妥推进国有草原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