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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下才有蓝天

2014-02-13 13:34  来源:中国广播网  说两句  分享到:

  今天读到河南多地建立“非正常上访训诫中心”的新闻,令人惊诧。正当全国人民欢呼具有人治时代特征的劳教制度终结之际,横空出世的“上访训诫中心”更像是一个个“新型劳教所”。

  新京报报道说:近日有河南南阳市民称,其近70岁的母亲赴外地上访后,被当地政府工作人员“拘禁”于“南阳市卧龙区非正常上访训诫教育中心”。记者调查发现,在南阳、驻马店、邓州、新乡等地均建有类似的“非正常上访训诫教育中心”,职能多为对非正常上访人员“进行24小时不间断训诫、警告和劝导教育”。有关政府官网称建训诫中心是处置非正常上访新路子。

  2010年底,新野县财政下拨专款建训诫教育中心。设训诫室、医疗室、安防监控室、档案资料室等,配备全程监控设备,并抽调县公安局和其他部门人员上岗,经费全部由县财政实报实销。有网友描述:“在训诫所内与外界隔绝,被限制人身自由和没收通讯工具,不允许探视”,“不定时接受来自社会各个不同领域里的人的思想教育和训诫”,不签保证书就会无期训诫。河南多地政府信访部门对媒体的采访要求未予回应。

  以往,将“非正常上访者”(即缠访、闹访等)投入劳教或变相劳教,是各地通行的做法。始于1957年的劳教制度从前苏联引进,形成世上独有的制度。劳动教养并非依据法律,而是依据政府条例,公安机关毋须经法庭审讯定罪,即可对疑犯投入劳教场所实行最高期限为四年的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思想教育等措施。在过去年代里,无以计数的地富反坏右分子被劳教羁押逾期20年。去年经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依法废止该制度。

  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曾表示,对缠访、闹访等三类对象不采取劳教措施;中央政法委已建议将涉法涉诉信访从普通信访中分离出来,纳入法治轨道,以改变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现象,树立法治权威。

  在法治和以人为本的理念之下,不管是信访者还是其他“问题人士”,须要审慎对待他们。如中国政法大学洪道德教授所说“在新的人权理念之下,用新的方法来处理”。他说,劳教中不排除扩大化的打击,比如说把正当的上访看成不稳定因素而劳教,明显侵犯了公民的人权,这部分既不是违法行为也不是犯罪行为。

  维护社会公平、保护公民权益,应当是区分法与非法的优先选项。切实转变政府作风,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诉求,才是治本之策。如果“父母官”们真正把人民当作父母,就不会简单粗暴地将上访者加以圈禁训诫;如果法院能够更多地支持公民的合理主张,人们就会放弃跑政府转而找法院。

  废止劳教制度并不意味着劳教思维的终结。一个朗朗乾坤只能出现在一切以法治理的国度。(央广网评论员吴新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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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夏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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