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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谈】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

2018-05-24 11:18:00来源:央广网

  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始终存在着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他在党的十九大上提出,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在于2018年5月18日至19日召开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他鲜明地提出,“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重点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这样,就进一步明确了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价值取向。

  坚持以生态惠民为基点

  改革开放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我国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也在稳步向前推进。但是,由于一系列复杂的原因,多年快速发展积累的生态环境问题已经十分突出,我们面临着严峻的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形势。现在,生态环境破坏和污染不仅严重影响着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而且对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影响已经成为一个十分突出的民生问题,已经成为民生之患、民心之痛,因此,必须下决心、花功夫解决好。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在这次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他突出强调,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因此,我们必须将生态惠民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点。

  孔子认为,“分人以财谓之惠”,统治者必须努力做到“惠而不费”。在马克思主义看来,维护和实现大多数人的利益是最为要害的事情。今天,坚持生态惠民,就是要看到广大人民群众热切期盼加快提高生态环境质量的现实需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所想、所盼、所急,把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作为民生优先领域。

  为此,我们要向空气污染宣战,还老百姓蓝天白云、繁星闪烁,不仅要让他们呼吸新鲜的空气,而且要不时仰望星空。我们要向水体污染宣战,还给老百姓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景象,不仅要让他们喝上干净的水,而且要到中流击水、浪遏飞舟。我们要向土壤污染宣战,还给老百姓泥土芬芳,不仅要让人们吃得放心、住得安心,而且要像大地一样厚德载物。我们要大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建设美丽乡村,不仅要为人们留住鸟语花香田园风光,而且要按照美的规律创造。

  坚持以生态利民为手段

  从民生福祉的高度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必须自觉把经济社会发展同生态文明建设统筹起来,协调推进人民富裕、国家强盛、中国美丽。荀子认为,“利足以生民”。马克思认为,思想离开利益就会出丑。同时,人依靠自然界而生活。因此,我们必须坚持生态利民,将之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否则,生态文明建设寸步难行。

  一方面,必须把经济建设成果切实转化为优质的生态产品。目前,我国已经成为世界上的第二大经济体,已经到了有条件有能力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的窗口期,因此,要充分利用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40年来积累的坚实物质基础,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大力度解决生态环境问题、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我们要逐步建立常态化、稳定的生态文明建设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夯实生态文明建设的物质基础,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的科技水平,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尤其是,要加大对贫困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大力支持生态脱贫和生态扶贫,大力扶持生态移民,切实打破贫困和环境的恶性循环,在共同富裕中走向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在生态良好的基础上实现共同富裕。

  另一方面,要大力创造和培育优质的生态产品。我们既要严格生态环境标准,按照节约、清洁、低碳、循环、安全和高效的原则,不断增强物质产品的绿色含量和生态含量,促进物质产品的生产和消费向绿色化和生态化的方向发展。我们也要在加大生态产品的生产和供给的基础上,通过绿色科技创新来不断提升生态产品的经济附加值和经济效益,在向人民群众提供绿色产品的同时丰富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实现生态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的有机融合。最终,我们要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坚持以生态为民为目标

  按照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共享发展的科学理念,我们必须将为人民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共享发展就是要共享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各方面建设成果,全面保障人民在各方面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必须坚持生态为民的原则。

  一是要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需要。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自然包括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对清洁空气的需要、对干净饮水的需要、对生态安全的需要等生态环境需要是人的基本需要,直接关涉到人的生存需要、发展需要和享受需要。因此,必须围绕满足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需要来调整和完善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根据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必须定位在更好满足广大人民日益增长、不断升级和个性化的物质文化和生态环境需要上。这样,才能在促进社会主义生产全面发展的基础上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二是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权益。无权益的义务和无义务的权益都是不可能的。在鼓励人民群众积极履行保护生态环境义务的同时,必须依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权益。生态环境权益是人民群众在生态环境领域中享有的一切权益的总和,包括生态环境事务上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权益。因此,我们必须积极推动生态环境权益写入宪法中,加强环境公益诉讼,正确处理生态环境领域中维稳和维权的关系,同损害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权益的一切行为进行坚决的斗争,同生态环境领域的消极腐败进行坚决的斗争。

  最后,我们要依法保证人民群众共享生态文明建设的成果,实现共有、共建、共治和共享的统一。

  总之,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运用在生态文明建设上,我们必须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这样,才能真正划清社会主义生态文明与绿色资本主义的界限,为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正确的价值导向。

  [本文系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国家社科基金专项立项课题“习近平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研究”(项目批准号:18VSJ006)的阶段成果]

  (作者张云飞,系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市宣传文化高层次人才培养资助项目“中国特色生态文明理论研究工作室”负责人)

编辑: 张潇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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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始终存在着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