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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时评】鲁山案带给公众哪些焦虑?

2018-09-27 09:49:00来源:央广网

  闹得沸沸扬扬的鲁山案,最终以河南检察院的调查,暂时给公众一个交代:河南省检察院回应媒体报道称,取保候审也是一种强制措施,该案还在审查起诉中,将按照法院的判决来执行,并表示此前“释法说理不充分造成舆论事件”,接下来将加强教育培训,考虑启动问责程序。这个交代,并没有让公众放心,反而引起了更大的焦虑:一件强奸案件,地方检察院使用“冰释前嫌”“握手言和”等词汇固然不对,但这到底是用词不当、是“释法说理不充分造成舆论事件”,还是检方用法不当造成的民众焦虑?

  案件并不复杂。媒体报道称,今年16岁的小赵暑期与17岁的小花强行发生了性关系。因当事双方均未满十八周岁,在检方协调下,双方自愿签订了和解协议书,鲁山县检察院将小赵的强制措施由逮捕变更为取保候审,后小赵返校上学。

  民众关注的焦点有两个方面。其一就是涉案人是未成年人,对涉嫌强奸的未成年人仅仅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是否太轻?众所周知,强奸是重罪,也是刑事犯罪,法律虽然对未成年人犯罪有教育、感化、挽救的相关规定,未成年犯罪可以从轻处罚,但从轻处罚的前提应该是在法律框架之内的从轻,不应该法外开恩,更不代表可以免于处罚。唯有如此,才能彰显法律的公平与正义,才能对犯罪的未成年人起到警示、告诫作用。鲁山案中仅仅因为犯罪嫌疑人是未成年人,就将原本应该逮捕的处罚改成了不痛不痒的取保候审,会不会给公众造成错觉。

  民众关注的另一个焦点在于,犯罪嫌疑人取得受害人的谅解是否合法?鲁山县检方的调解是否合法?鲁山案中,通过调解,犯罪嫌疑人家属赔偿受害人家属8万元,确实对受害者及家庭是一种补偿,但法律规定强奸罪并不在刑事和解的范畴之内。那么鲁山检方的调解是否合法就值得商榷。

  民众的焦虑,更多来自检方对事件的处理。一个简单的未成年人强奸案,有那么多现成的法律可以遵照执行,有那么的案例可以参照,鲁山检方只要严格按照法律赋予的职责,调查清楚案件的前因后果,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来办理就行,该逮捕逮捕,该量刑量刑,该从宽就从宽,让每一个办理的案件都经得起时间和实践的检验。鲁山案中当地检方调解强奸案本身就不该,又将逮捕的强制措施改为取保候审,难怪会引起民众的关注和焦虑。

  同时,检方的起诉和惩处有一定的示范作用,如果按照鲁山案的做法,再次发生未成年人强奸案时只需要赔偿就会取保候审,这会形成一种不好的示范作用:强奸罪并不可怕,未成年犯罪后只要赔偿受害人就能获得宽大处理。未成年人保护会不会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免死金牌”?法律维护社会公平的底线会不会被击穿?这也是民众焦虑的另一个方面。

  如今河南省检察院介入调查,期望其能给公众一个明确交代:鲁山案中,到底是“释法说理不充分”,还是当地检察院“念歪了经”?(央广网评论员 刘涛)

编辑: 郑睿

【央广时评】鲁山案带给公众哪些焦虑?

闹得沸沸扬扬的鲁山案,最终以河南检察院的调查,暂时给公众一个交代:河南省检察院回应媒体报道称,取保候审也是一种强制措施,该案还在审查起诉中,将按照法院的判决来执行,并表示此前“释法说理不充分造成舆论事件”,接下来将加强教育培训,考虑启动问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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