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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无辜成“毒贩” 为证清白“跑断腿”

2015-08-06 09:41:00 来源:大河网

女子无辜成“毒贩” 为证清白“跑断腿”

  王某(左)与寇女士的证件照

女子无辜成“毒贩” 为证清白“跑断腿”

  寇女士已经记不清自己是第几次来派出所反映情况

  信息被冒用洛阳女子成“毒贩”

  事情的缘起

  信息被冒用寇女士有了“案底”

  前天下午,大河报记者在洛阳老城区二市南街见到了43岁的寇女士。寇女士告诉记者,2013年6月,她出差到武汉,却在洛阳高铁站被拦住。“我过安检刷了身份证,一个民警叫住我,说到办公室,检查东西。”

  寇女士接受检查后询问得知,自己竟然是“吸贩毒人员”,已被录入“毒品犯罪嫌疑人员”,外出必须仔细检查。

  出差回来后,寇女士来到辖区派出所,查出自己果然有吸贩毒案底,虽然信息全部是自己的,但照片却是小学同学王某的。至此,寇女士才明白自己的发小吸贩毒,被抓后冒用了自己的信息。“我身份证从来没丢过,但是我们从小玩到大,她对我的情况很了解。”寇女士说。

  在询问中,寇女士得知自己不仅有“吸贩毒的案底”,还因为“盗窃案”被瀍河分局(现东关派出所)抓获。而且,2009年1月19日,王某因盗窃被瀍河法院判刑,留的信息依然是寇女士的,“我现在等于除了公安局有案底,法院还有案底”。

  寇女士的经历

  只要出远门,坐车住宿都被查

  自此,寇女士出远门坐车或住宾馆都会被审查。“我做商贸的,经常出差谈业务,住宾馆,前台刷完我的身份证,很甜美地跟我说‘请您稍等一下’,我在那儿等不到两分钟,后面出现俩警察,一边一个,说‘跟我们走一趟’,当时脸红得不能行。”寇女士表示,这种情况只要出门就会发生,随行的客户和朋友都带着异样的眼光看她。“熟悉的朋友开玩笑说你现在是随时有警察保护,不熟悉的还以为我真是吸毒人员,都不想和我交往了。”

  更令寇女士苦恼的是,丈夫因为这事情经常和她吵架,差点闹起了离婚。“你想想,都是和朋友一起出去旅游,你先被带到派出所审查一遍,然后再去玩,还有啥心情?”寇女士说。

  只要有时间,就往公安部门跑

  从2013年7月开始,只要不是节假日,寇女士就会找老城派出所和东关派出所当时的办案民警要求将其身份信息更正,但都没有结果。无奈之下,她又开始向洛阳市公安局反映。“他们一直说解决,但是就是不见实际行动。”

  “拖了两年多,直到今年3月份,老城派出所终于把我吸贩毒的信息给删除了,高兴得不能行,想着终于没事了。”寇女士苦笑着说,她还是想简单了。

  今年7月下旬,寇女士与亲朋去浙江德清县莫干山游玩,在住旅馆的时候再次被该县武康派出所带走。事后,寇女士问为何抓她,该所表示是因为盗窃案。“当时我专门问,有没有吸贩毒的事情,浙江警方给我说没有。”

  警方的解释

  为何还不能解决?

  当年的办案民警李怀胜:现在变更资料需市局上报省厅,再由省厅上报公安部监管局才能变更。

  当年为何没有核实王某的身份信息?

  李怀胜:当时抓住后她说的全部是寇某的信息,包括身份证号,家庭情况等。都对上号了。

  核对信息不一定看证件,万一嫌疑人不给证件,我们都不办案了?她说了信息,我们一查都一样。

  为何将寇女士当成王某?

  李怀胜:(出具寇女士和王某的照片)你看她俩都是圆脸,长得也挺像,证件照几乎都一个样子,很难辨认,现在是出了事,仔细才看出来的。

  社区也有责任

  李怀胜:按道理说,录入的时候,社区应该在录入信息之前核实个人信息,但是我去社区看,寇某的信息很清白,没有案底。

  回应

  洛阳市老城区治安街警务室民警王冬梅:社区应该核实嫌疑人的身份一事是不妥的。所有的核实都是办案人员核实,如果他们来找我们开社区表现和户籍信息,我们全力配合,不能让我们来核实。

  最新的进展

  警方已提交申请,正等批示

  昨日上午10时许,记者跟随寇女士来到洛阳东关派出所信访室,该室民警见到寇女士,就习惯性地打了招呼。“别说‘你好’,我现在不好。”寇女士开玩笑说,“局长称半个月解决,这又快一个月了,事情准备咋办?”

  随后,该民警致电当年办案的民警李怀胜后,让寇女士等半小时再去。其间,记者与该民警聊天,询问为何此事两年多都没有解决,该民警表示主要是在上报的时候有点“疙瘩”。“局长很重视这个事情,一直在催着办,这个系统是公安部的,必须我们上报市局,市局上报省厅,省厅上报公安部。当时和市局沟通中间有点‘疙瘩’,现在可以了,但是不能给你们说。”

  上午11时许,记者在东关派出所治安管理大队的教导员办公室见到了李怀胜。李怀胜告诉寇女士,目前市里面的手续都走完了,就剩下省厅里的了。李怀胜拿出几份红头文件表示:“现在市局两个副局长都签了字,省厅的负责人这两天忙,我也一直在联系着。”

  记者看到,一份“关于变更全国违法犯罪人员信息资源库人员信息的请示”上面写道:“全国违法犯罪人员信息资料库人员信息系王志红涉嫌盗窃在押时,由市看守所录入,录入信息使用寇某身份……由于王某冒充寇某的个人信息,给寇某带来诸多不便,先申请将信息库信息变更,妥否,请批示。”

  法院的案底,还得寇女士自己想办法

  在采访的最后,李怀胜表示:“公安这一块我们想办法,但是法院的案底,你最好自己想办法反映反映。”这个因为警方失误造成的问题,为何让当事人自己解决?对此,李怀胜表示:“主要是她对你太了解了,交友不慎。她用你的信息,我们有什么办法?我1990年从警,真是第一次见。”

  寇女士对此表示愤怒:“拖了两年不说,现在还要等,法院的案底还要我们自己想办法,我到底犯了什么错?就因为她知道我的家庭信息?以后要是有人捡到他人信息冒用,警察都没有办法?”

  采访完已经是下午4时许,寇女士表示自己两年来几乎一有时间就反映问题,光路费都花了不少,但是她从来没有和上述单位大吵大闹过。“还有朋友说已经侵犯了我的名誉权,让我去告他们,但是我说只要事情解决了,我啥也不要,只要出去不被抓就行。”

编辑:周阳

关键词:毒贩;女子;王某;盗窃案;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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