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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则题为《山西寿阳开“史上最狠”拒服兵役罚单:全县3年内禁招聘此人》的报道在网上广为传播,网民好评如潮,这里再为这个处理决定“竖一下大拇指”,为山西寿阳“史上最狠”拒服兵役罚单点赞!
“史上最狠”拒服兵役罚单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三条规定“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第十三条“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经兵役登记并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这张罚单从一个侧面告诉我们,符合服务兵役条件的公民依法进行兵役登记,接受祖国的挑选去服务兵役是义务、是权力、更是一种光荣。也体现了寿阳县党委、政府维护法律尊严的决心。
“史上最狠”拒服兵役罚单启发了公民的觉悟。十年前,韩国媒体捅出了众多体育和娱乐明星利用各种手段逃避兵役的大丑闻:超人气明星宋承宪亲撰公开信承认通过购买病人尿液装肾病逃避兵役,知名饶舌歌手刘承俊因为不愿当兵甘愿放弃韩国国籍,结果被驱逐出境;棒球明星赵泰和也被列入“逃兵”名单,不得不向国民公开道歉。韩国兵役法第88条规定“接到现役入营或召集通知书后,在如下日期内无正当理由没有入营者,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规定国家机关或地方自治团体不准录用无故逃避征兵检查者或无故脱离营地者,甚至限制特定行业的准入。另一方面,韩国社会也难容此类“不履行国民义务者”,各类逃避兵役的明星人气大减,为粉丝不容。这张罚单也告诉我们,我们的社会也不会容忍这种不尽国民义务的现象出现。
“史上最狠”拒服兵役罚单宣告了逃兵的末路。是人都清楚,战场上的逃兵是要被严厉处置的,这是千古以来的规矩。走入军营,怕苦怕累、不愿受部队纪律约束,拒不参加正常的训练和操课,以种种理由逃避服兵役这是和平时期的逃兵。往大里说,这是违法,往小里说,这是丢人!笔者也做过新兵、也带过新兵,在艰苦的训练和严格的纪律前,动摇并可怕,彷徨也不可怕,可怕的是不懂得坚持、不明白坚守,不可一意孤行。男儿当自强,一个不想做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一个连士兵也做不好的男人还指望他能做些什么?这张罚单的主人公当反思,人生的路还长。
笔者还注意到,县人武部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先后多次前往李宇所在部队耐心谈话、教育引导做工作,但该青年拒绝思想教育,拒绝继续留队服现役,态度极其消极,并以绝食等极端行为相要挟,在部队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从这一点看,寿阳开“史上最狠”拒服兵役罚单不是太重而是太轻,仁至义尽,振聋发聩。(晋风)(来源:山西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