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交警骗了44620元 男子获刑两年六个月
2016-08-10 23:01:00 来源:亚心网
原标题:昌吉小伙冒充交警“办驾照、处理违章”骗了好几万
都市消费晨报、亚心网全媒体快讯(记者 段小利 通讯员 马晓芳 吴珍珍)曾在交警部门工作的周某某,竟冒充警察招摇撞骗十余起。近日,昌吉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周某某因犯招摇撞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又六个月。
家住昌吉市的周某某出生于1992年,曾在交警部门工作,对交警部门的工作流程较为熟悉。
2014年1月至7月,周某某冒充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民警,在昌吉市以办理驾照为由骗取被害人蒋某某6300元。同年8月14日,周某某又冒充高等级公路支队民警,在昌吉市以调动工作为由骗取被害人高某某1700元,同年11月下旬,周某某冒充阿勒泰车辆管理所民警,在乌鲁木齐以办理驾照为由骗取被害人吾某4000元。
此后,周某某胆子越来越大。2014年12月至2015年9月,周某某冒充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民警、昌吉州交警支队民警、昌吉市交警,以办理驾照、处理违章、购买车辆、挂账等为由骗取他人财物。
2015年9月5日,被害人汪某某将周某某扭送至昌吉市公安局中山路派出所,同年9月7日,周某某被昌吉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2016年3月24日,昌吉市人民检察院以招摇撞骗罪对周某某提起公诉。
经核实,2014年1月至2015年9月间,周某某行骗十余起,骗取他人财物44620元,案发后,周某某的近亲属退赔了被害人的损失,并且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昌吉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某某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骗取他人财物44620元,其行为构成招摇撞骗罪,被告人周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周某某的犯罪事实、性质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对其不应当适用缓刑。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昌吉市人民法院以招摇撞骗罪,判处被告人周某某有期徒刑两年又六个月,依法没收作案工具交警制服及警用装备一套。
编辑:吴海波
关键词:周某某;交警部门;交警总队;昌吉市;获刑
据安徽商报消息 因为一时冲动,年轻的周某某打了老婆,没想到,原本幸福的四口之家支离破碎。周某某带着牛肉面回家,闲聊中告诉妻子,他的同学生了个儿子。庭审中,周某某认罪,称他和妻子关系很好,当天就是因为“同学生儿子”的事情发生争吵。
2016-07-26 11:58:00
兰州中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周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50000元;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20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并处罚金70000元。
2016-07-13 14:13:00
7月6日,崇仁县公安局六家桥派出所果断出击,抓获多次殴打父母的违法嫌疑人周某某(男,31岁,崇仁县人),并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周某某给予行政拘留处罚。7月4日20时左右,该所接县局指挥中心转警称:六家桥乡村民周父报警称其儿子周某某多次殴打他和他的妻子。
2016-07-07 22: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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