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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碗面条引发的血案警示了我们什么

2017-02-21 07:35:00来源:光明网

  评论员:一碗面条,因为一块钱的价差,引发了最近几年在域外已不鲜见、需要在相关新闻图片上的黑袍蒙面人的手部或脚下打上马赛克的那种血案。

  武汉警方通报:2月18日中午12时25分,犯罪嫌疑人胡某因口角纠纷,持面馆菜刀在武昌区武南一村71号一面馆门口,将面馆业主姚某砍死。

  先看死者素描:姚某,男,42岁,身高1.7米以上,湖北十堰人,离异,与前妻育有3个子女,独自将11岁的儿子带到武汉一起生活,在武昌火车站附近开面馆已经有1年多,平时店中只有他和一名帮工,但春节后,帮工没来,他一人在店中经营。

  再来看杀人者素描:胡某,男,22岁,身高只有1.60米,四川宣汉人,家中有一个不到9岁的妹妹,初中没毕业便辍学,十六、七岁开始随父外出打工,但因父子俩没有文化和技术,挣钱并不多;胡某“脑子不好使”,性格暴躁,曾在福建工地上将其父殴伤;2010年,宣汉县残疾人联合会向胡某颁发了残疾人证,其残疾类别为“精神”,残疾等极为“二级”,去年12月份,胡某被家人送到了宣汉县的精神病医院住了一个多月,花了好几千块钱,感觉有所好转,但此后胡某拒绝与父亲、堂兄一起外出打工……

  显然,死者与杀人者都是进城打工的农民工一族。从年龄上看,死者是第一代脱农打工者,已在城市开了小餐馆,略稳阵脚;而杀人者则应该算作第二代脱农打工者,仍处于到处觅工,居无定所的状态。

  至于案发原因,有报道说,只是因为一碗面的标价4元,而姚某要胡某5元。于是,胡某:“你标价是4块,我只给4块。”于是,姚某:“我说几块钱一碗就几块钱,你吃得起就吃,吃不起你莫吃,你给老子滚。”于是,冲突起;于是,人头落地……媒体报道说,关于就餐价格的问题,此前餐馆附近的邻居们在姚某店里用餐并未听说涨价,“有邻居推测,可能姚某听出对方是外地人,就涨了1块钱”,也有街坊猜测,“可能姚某从2月18日开始涨价,没想到涨价第一天就出了事”。

  一碗面条引发的血案是因为1元差价引起的么?是因为争执一方恰有精神疾病而引起的么?或者,是因为1元价差叠加神经病患而引起的么?是,似又不是。

  一个社会制度体系,再缜密细致,也不可能为每一起随机两人或多人之间的一言不合问题提供即时的制度性解决方案。但是,只因一言不合,便行举刀相向,这样的问题,如非偶发,也仍然可从社会背景中捋出丝丝甚或缕缕连线。早几年,当来自上海的全国人大代表基于上海市未成年人管教所85%以上的被管教人员都是进城务工的农民工二代的事实,向全国人大提出“要预防农民工二代犯罪”建议的时候,人们对社会冲突的预期即当有所建立(参见光明网评论员文章《少管所85%是农民工二代,不奇怪》)。

  尤其是那些早已回不去农村,身在城市,心无归属的整整一代人、甚至两代人成为城市与农村的边缘人群,其外在于主流价值体系之外,视城市文明为非包容的排斥性规则,所有这些都将是社会发育过程中的不定时“炸弹”,其一言不合似的随机爆发,随时会阻滞、拖后社会原有进程。而这些边缘群体再让自己的后代留守农村,如此骨肉分离,就又让靠相处身传的人类亲情无所归依。无亲情,无价值,无规则,那剩下的还有什么呢?问题更在于,这种问题,真的是危言耸听么?

  一碗面的1元价差,其折射的价值究竟几何?

编辑: 孙丁玲
关键词: 胡某;姚某;光明网;血案;面条;面馆;少管所85%是农民工二代;不奇怪;杀人;边缘人群;人头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