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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习武少年重伤同学 被检方要求抄《武德训》

2017-03-30 15:17:00来源:检察日报

  习武少年的悔悟

  王馨 郭筱琦

  这是一起发生在校园内的故意伤害案。同为未成年人,小林17岁,身高1米9,体格健壮;被害人小军16岁,比小林矮两个头。

  阅卷后,对案情有了初步了解。小林和小军同为某体校散打专业同学。小林练散打5年,专业成绩数一数二,被选为代理教练;小军年龄相仿,刚入校不久。

  2015年8月15日,小林按教练吩咐带学员训练,做游戏热身。上午10点宣布整队时,小军与另一队员未及时赶到。小林说,谁不服从管理,就要上擂台对抗。

  小军不肯上台,他先是穿护具,后又借手机给家人打电话。小林认为小军故意在学员面前给自己难堪,极为恼火,走下擂台对小军使出散打基本组合“前摆、后直、前中鞭”,两脚分别踢小军左腿、左腹,又一拳击至小军头部使其左脸渗血,并说:“我是教练,你就得听我的!”

  课后,小军觉得腹痛不止,送医院检查,脏器严重受伤,手术摘除了脾脏。后小林得知,因小军身材瘦小,家人才送他到体校锻炼,由于怕他吃亏,所以特地叮嘱若实战训练须电话征得家人同意,而小林以为小军不肯上台是不给自己面子,冲动之下顾不得两人之间10公斤级的差距,两脚一拳便将对方打成重伤。得知真相后,小林懊悔不已,守在小军手术室门口等候,后被赶来的警察带走。

  面对此案,我心情沉重。两个花季少年,一个被打成重伤,一个则将为一时冲动付出沉重的代价。血气方刚的小林还有一年就毕业,难道就这样断送了这个年轻人的前途?

  我传唤小林到院接受讯问,发现他话不多,并非我想象中的那样一身戾气,他对自己的所作所为十分后悔。

  我委托司法所进行社会调查,了解到小林父母从外地来无锡做小生意,家庭并不富裕,对他们来说,运动成绩优秀的小林是他们所有的希望。事后,他们非常配合司法机关,并多次上门看望受伤的小军,除支付全部5万元医药费外,还赔偿了对方38万元,并得到了小军一家的谅解。

  鉴于此,我建议对小林附条件不起诉,同时进行犯罪记录封存,让小林在新的训练单位轻装上阵。同时,我们还要求他定期抄写《武德训》、每两月写一篇思想汇报。

  “‘以武强身,以德养性’,是《武德训》里我印象最深的一句。教练常说,练散打要有好胜心,但更要能忍耐。今后我定会修身养性,做有责任心,有担当的习武人。”2016年9月,小林顺利升入省队训练。

  最近,我翻着他寄来的思想汇报,心里很欣慰:惩戒并不是目的,化解宿怨,正向引导,才是暴力的“终结者”。

  (作者单位: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 孙永政
关键词: 武德训;检方;习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