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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贪图高额回报落入圈套:钱没赚到房子没了

2017-07-24 11:35:00来源:检察日报

  受骗老人的物品被强行“清出”家门,堆放在路边。

  骗局分析图 谢文英制图

  很多欺诈案件呈现出组合拳、职业化特点。只有调查清楚全部环节,才能发现哪些是诈骗犯罪、哪些是民事欺诈。遗憾的是,有的环节被以刑事诈骗或非法集资在处理,有的环节在法院民庭打民事官司,这种割裂的处理局面不仅难以保障老年人权益,也难以有效打击这类欺诈行为。

  “银发收割”,形象地描述了专门利用各种欺诈手段骗取老年人财物的行为。这一行为严重侵害了老年人的财产安全,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近来,北京市西城区、东城区、朝阳区、海淀区等核心区先后出现一伙不法分子,通过貌似合法的借贷关系,在老年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老人房产出售后,强行将老人及其财产“清出”房屋,导致北京核心区域多达数十户老人及其家人流离失所,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贪图高额回报六旬老人“入套”

  2016年10月16日早上7点。家住北京市朝阳区的68岁老人丁惠(化名)像平日一样出门买菜。9点多回家时,看到路边堆放了很多家具、电器,还有用被单包裹着的衣物。她越看越眼熟,心里不禁一紧,这不是自己家的东西吗?

  丁惠赶忙跑上楼,发现门锁已换。这一刻丁惠终于相信,自己果真陷入了一场骗局。

  离异之后,丁惠跟女儿一家三口住在自己的老房子里。生活虽不富裕,一家老小的日子却过得平淡温馨。

  女儿生完孩子一直没去工作,眼看老二又快出生了,老人心里有点儿犯愁。虽说自己的几千块钱退休金过日子问题不大,可是闺女提出想在学区换套房,平时又不注意节俭,没什么积蓄,哪儿有钱换房呢?此时,她对“朋友”介绍的理财项目动了心。

  丁惠所说的“朋友”是在公园认识的。2016年5月初,“朋友”多次向她介绍“以房养老”的理财项目。说这种理财不用出一分钱,只要名下有房,就可以把房产做抵押,借钱投资,每月可以稳稳当当拿到5%的利息。

  这次丁惠主动找“朋友”,并且与项目人广某见了面。广某当面向丁惠承诺,由他来支付借款利息,而且借钱、抵押等手续都不用丁惠操办,只需签字。临走时,广某特意提醒丁惠,这事儿不用告诉子女,以免节外生枝,错过这次投资的良机。

  从5月19日到23日,丁惠跟着广某等人先后到公证处签字,在不动产交易大厅办理房屋抵押手续,再到银行转账。一翻折腾之后,丁惠把房产抵押的190万元借款,转入广某的账户。

  8月的一天,丁惠突然接到金主(即出借人)电话,催她支付3个月的借款利息,每月5%,总计28.5万元。金主威胁说,不及时还钱就把房子卖了。

  丁惠顿时蒙了,出借人的利息不是广某来付吗?自己一分钱没拿到,怎么还欠了近三十万元的债?她马上给广某打电话,广某劝她不要着急,他马上联系金主,再容他几日把利息补上就没事儿了。广某还告诉丁惠一个补救办法,尽快介绍几个老人来投资,这样可以早一点保住房子。

  当丁惠还寄希望于广某把钱转过来的时候,她名下的房子已经在8月25日完成网签,10月12日被出借人以260万元低价卖给了李某。

  数十骗局“套路”如出一辙

  从事发到报案,十天后,丁惠终于立上案。在这期间,丁惠通过向北京老年人维权工作站(记者注:2016年5月北京市民政局和市老龄办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依托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建立。)求助,遇到了几十位跟自己同样遭遇的老人,根据老人们的描述以及提供的资料,援助律师发现,这些案件的案情惊人的相似。

  北京老年人维权工作站律师武婕介绍说,通过对一系列欺诈案件梳理后发现,广某都是以“澳洲博彩业”或“以房养老”等项目名义,吸引老年人向其借款或投资,并向老人承诺月息5%或8%的高额回报。因为老年人没有过多存款,广某便主动介绍中间人阿龙为老年人联系金主。阿龙称,金主借款给老年人,需要将老年人的房产作抵押,但手续非常简便,而且不会有任何风险。广某也称,不仅没有风险,而且还款义务由其承担,老年人在整个过程中,只需要协助签一些文件即可,剩下的就是坐等拿钱。

  问题就出在老年人协助签订的文件里。武婕说,在援助的十余起欺诈案中,老年人都在公证处签订了两份公证书:一份是对《借款合同》做了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债权公证文书;另一份是老年人给予阿龙的《委托书》公证。《委托书》中,老人授权阿龙享有对房产的一切处分权利,包括解除抵押、买卖、办理产权登记、缴税等所有关于出售房屋的内容。

  办理完所有手续后,广某依约还款,但有的仅仅还一两个月,就停止向金主付款。金主表面催促老年人还钱,私下由阿龙持公证的《委托书》将老年人房产出售,有的甚至转手二次。而老年人对于自己的房屋已经被过户的事情完全不知晓。直到突然有一天,几名大汉闯进老人家中,要求老人即刻搬离房屋,否则直接清房清人。

  据统计,自老年人维权服务热线开通1年多来,陆续有数十起老年人向律师咨询因理财抵押房产而失去房子的案件,用相同手法和套路被赶出家门的老人已有40多人。

  这一现象引起公益律师团队的高度重视,通过媒体及时向社会发出警示。据前来咨询的老人反映,他们的邻居在得知这些情况后,就断了抵押房产投资的念头,躲过一劫。

  老人屡屡被骗问题在哪

  在一系列骗局中,老人的境况确实令人同情。但是,反观整个骗局,老人们对自己的行为应当承担什么责任呢?采访中,记者询问了几位老人,他们中间有的认识到自己贪图高额返利结果上了当,也有人还没有意识到自己错在哪里。

  常年关注诈骗案件的全国人大代表、格力集团副总裁陈伟才说,这类欺诈案件都有一个共同特征,就是受骗者皆因贪念而中招。文中描述的“骗局”其实漏洞百出,按说六七十岁的老人阅历丰富,本不应该成为容易受骗的弱势群体,但是事实并非如此。究其原因可见,在这些欺诈案件中,几乎没有一位老人与家人提及此事,为贪图高额回报,更多的老年人在这件事情上表现出对法律风险的疏忽大意,而骗子利用的,正是老年人对自己权利的疏忽。在北京市人大代表、致诚律师事务所主任佟丽华看来,骗子之所以锁定老年人,是利用老年人辨别能力弱,对社会上的欺诈现象防范意识弱。

  政府在大力倡导“以房养老”的同时,非常清楚地介绍了如何以房养老,如果稍加留意,老人也就不会轻信骗子们承诺的山寨版“以房养老”。陈伟才认为,经历了这场骗局之后,老年人需要冷静客观地加以分析,汲取教训。否则,在下一场骗局中,很可能还会成为受害者。

  应对“银发收割”需要形成合力

  佟丽华说,在整个骗局中,每一步都是欺诈链条上的一个环节。如果孤立地看,签订《借款合同》、委托书,并进行公正,貌似合法,但是从整体看,就会发现很多法律漏洞。

  “这对我们如何保护老年人权益提出了很大挑战。”佟丽华说,很多欺诈案件呈现出组合拳、职业化特点。只有调查清楚全部环节,才能发现哪些是诈骗犯罪、哪些是民事欺诈。但遗憾的是,有的环节被以刑事诈骗或非法集资在处理,有的环节在法院民庭打民事官司,这种割裂的处理局面不仅难以保障老年人权益,也难以有效打击欺诈行为。

  其实,类似诈骗行为在2014年就出现过,时至今日愈发猖狂,一个主要原因就是欺诈链条始终没有被斩断。尽管广某已被检察机关批捕,但目前来看,链条上的其他人还都没有引起执法部门的注意。或许过段时间,换个投资名目,换个王某、赵某实施欺诈,类似的“银发收割”还会卷土重来。

  因此,佟丽华建议执法机关站在保护老年人权益的角度,从整体上研究这一链条,确认不同的人在这个链条中的不同的角色,以及应该如何承担法律责任。

  对此,全国政协委员、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律师施杰认为,在整个案件审理中,之所以要经过侦查、起诉、辩护和审判等环节,就是要达到相互制衡、相互监督的效果,有效避免冤假错案发生。如果强调统筹协调办案,各执法部门间的制约、监督机制很可能会失效。面对新型案件,施杰认为,从完善法律或通过司法解释途径解决,比较可行。

  及时立案是斩断诈骗链条的关键一环。据受害的老年人反映,他们普遍遇到了立案难问题。施杰坦言,主要因为国家严格禁止公安机关介入经济纠纷,而对于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又不清晰,操作性不强,所以公安机关判断是否刑事立案,格外谨慎。宁可不立案,也不能立错案。针对此,施杰委员建议有关部门尽快明确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文中署名均为化名)

  采访手记:

  采访中,记者曾被很多老人问过同样的问题:“为什么公证处这么一个穿官衣的办事机构,也骗人呢?”

  的确,如果这一系列案件中,公证员就公证内容向老人陈述,或进行必要的提示,就可以避免接下来的损害。然而,格式化的文书,以及没有向老人作任何说明和提示的询问笔录,都暴露出公证环节中的不规范。

  对此,司法部已经在着手调查。据司法部网站发布的消息,北京市国立公证处因近期接连发生数起为不真实的事项出具公证书,导致当事人房产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买卖或抵押的情况,两名涉事公证员被北京市司法局吊销执业证书,国立公证处也被处以警告、罚款,并处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该公证处负责人也受到了免职处罚。谢文英

编辑: 王丹蕾
关键词: 老人;骗局;朋友;委托书;借款合同

老人贪图高额回报落入圈套:钱没赚到房子没了

从5月19日到23日,丁惠跟着广某等人先后到公证处签字,在不动产交易大厅办理房屋抵押手续,再到银行转账。”  的确,如果这一系列案件中,公证员就公证内容向老人陈述,或进行必要的提示,就可以避免接下来的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