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近万尾鱼苗在福建省惠安县小岞镇东山村外海放流。望着鱼儿自由自在游向大海,在场的犯罪嫌疑人家属心中平添了几分宽慰:禁渔期内,再也不敢出海打鱼了。
这次增殖放流活动,是惠安县检察院恢复性生态司法的一个举措,借此增强人们“保护海洋,人人有责”的法治观念。检察官说,让他们挥之不去的,是一个月前由非法捕捞引出的那魂牵梦挂的18天。
禁渔期内非法捕捞,海上失联18天
惠安依山临海、钟灵毓秀,县区内有绵延129公里的海岸线,被誉为“中国八大最美海岸线”之一。因此,惠安县检察院有个特别的办公室——海洋生态检察小组,由专人办理涉海涉渔涉砂刑事案件。
8月9日,检察官小林像往常一样登录该县检察院监督指导中心的“掌上生态检察服务”界面,为群众处理有关海洋生态的举报、控告、申诉、法律咨询等工作,他发现信访邮箱突然新增了数十封信件,标题大意都是“家人失联数天,请帮帮我们”的字眼。小林立马打开与边防大队合作的案件信息共享平台,对案件线索进行研判。原来,8月2日,在拖网船未开渔期,载有9名船员的惠安县小岞镇渔船闽惠渔01685先行出海作业,已经失联数天了。
出海人员失联,该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组成专项处置分队,该院及时派人联合海洋与渔业局深入失联者所在乡镇,通过实地走访等渠道核实失联者身份信息、安抚家属的情绪。经调查,因该船定位设备无效,无法掌握具体位置,给搜寻工作带来极大难度。对此,该院助力海渔、海事部门,通过信息平台,广泛发动海上作业渔船参与搜救工作,跟踪、细化每日情况通报会研究、分配的搜寻任务。
毫无音讯的日日夜夜里,家人在海岸上望眼欲穿地祈盼他们归来,检察官们更是全程跟踪,时刻关注着搜救动态。
8月20日上午,检察官从海洋与渔业局获悉:船主的哥哥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是台湾渔民,称在海上发现了闽惠渔01685,船上9人平安无事,对方还传来具体定位,在海上漂泊长达18天后,这艘渔船在台湾新竹海域被发现,最后侥幸归来。
捕捞者归来,检察监督启动
9人平安归来,所有牵挂的人心中的石头落地,但对检察官来说,监督工作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禁渔期间,为了抢占水产品资源先机,携带禁用渔具私自出海,为了逃避巡查,私自拆除海洋渔业船舶管理系统及北斗卫星导航终端等设施,在航海中电机出现故障,由于定位系统拆除无法获取渔船准确位置、没有通联设施,船员也无法与岸上人员取得联系,对于这种做法必须予以打击,形成震慑,防患未然。”海洋生态检察小组检察官小王说。
于是,该院通过监督指导中心启动立案监督程序,要求该县海洋与渔业局将案件移送县公安局刑事立案,并通过“两法衔接”平台实时监督案件进展,检察官提前介入案件侦查,详细核实案件事实、细节和关键证据,引导公安机关对已被毁灭的捕获物进行价格鉴定,全面收集、固定证据,对案件进行指导。
不到半个月,该县公安局对该案中起主要作用的庄某等3人,以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
公开审查以案释法,嫌疑人认罪悔罪
“检察官全程跟踪事件进展、提前介入掌握案件动态信息,将逮捕必要性分析得很透彻。”该院分管领导告诉记者,这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事件典型,考虑到该案的社会影响和危害后果,该院决定邀请犯罪嫌疑人家属、公安机关、海洋与渔业局、村镇领导等20余人参加该案的审查逮捕公开听证会,通过监督指导中心的在线监督模块,微博直播公开听证会的全过程。会上,各方就该案的社会危害性等发表意见。
“真不该为了抢争水产品资源,蒙蔽了心智,漂泊了18天差点连命都没了,对不起大家,我愿意接受惩罚!”“我们靠捕鱼为生,也知道禁渔期出海的危险性,可是存在侥幸心理,我认罪,希望大家能够吸取我们的教训。”犯罪嫌疑人庄某等3人在看守所通过远程视频参加听证会并当场表示悔罪认罪。
经综合案情和证据分析,检察机关对船主庄某等3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收到检察机关通知父亲和弟弟被逮捕的短信,家人都很心痛,但是我们能理解和接受,因为全社会和政府的关心才让他们有了生还的机会,我们希望可以用什么方式替他们赎过,争取从宽处理。”庄某等人的家属通过检察监督指导中心向检察官转达了意愿。
“立足生态检察职能,检察机关全面推进‘一体联动、多维监督、源头预防、修复补偿’海洋生态司法保护新格局,全力守护碧海蓝天。”该院检察长许金标说。9月13日,在检察机关和海洋与渔业局的共同见证下,近万尾鱼苗向海洋深处游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