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过两天,就是“6·26”国际禁毒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惩治新型毒品犯罪有关情况。近年来,我国毒品犯罪案件数量呈现逐年下降态势,禁毒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新型毒品层出不穷,禁毒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陈国庆:“新型毒品”是相对于传统毒品而言,一般是指通过化学方法进行合成的毒品,即除传统的阿片类、大麻类、可卡因类以外的其他毒品,包括甲基苯丙胺(冰毒)和其他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都属于新型毒品。

随着国家禁毒力度不断加大,海洛因等传统毒品获得难度越来越大,不法分子以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作为毒品替代物质,进行制造、贩卖、吸食的违法犯罪活动高发多发。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陈国庆:新型毒品对身体机能损害大。吸食新型毒品可以在短时间内使人精神兴奋、产生幻觉,同时对人的记忆力和思维能力造成损害,连续使用会造成大脑神经细胞严重损伤甚至退变,导致机体的其他系统功能受到严重损伤。

新型毒品迷惑性强。新型毒品花样繁多,有的被伪装成饼干、巧克力、饮料、“电子烟”等,具有隐蔽性和迷惑性,容易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以迎合青少年群体好奇心强等特点,引诱青少年吸食服用。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陈国庆:新型毒品衍生犯罪危害大。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新型毒品麻醉的功效,进行强奸、猥亵、抢劫等犯罪活动;还有的人吸食毒品后自控力下降,出现幻觉,实施毒驾、伤害,甚至杀人犯罪,危害极大。新型毒品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对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新型毒品以及利用新型毒品实施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检察机关要依法予以严惩。

(总台央视记者 张赛 魏帮军)

编辑:杨璇铄
原创版权禁止商业转载 授权>>
转载申请事宜以及报告非法侵权行为,请联系我们:010-56807194
长按二维码
关注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