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昨天(31日)联合发布关于办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规定了三种属于“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情形。并规定实施倒买倒卖外汇或者变相买卖外汇等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司法解释自2019年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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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明洁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昨天(31日)联合发布关于办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规定了三种属于“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情形。并规定实施倒买倒卖外汇或者变相买卖外汇等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司法解释自2019年2月1日起施行。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18日上午举行第六次全体会议,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委员的人选,选举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昨天(31日)联合发布关于办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