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0月14日消息(记者孙莹 韦昊岩)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13日,辽宁“抚顺6岁女童遭亲妈及其男友虐待”案在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陈某威、女童的母亲刘某彦被认定犯故意伤害罪、虐待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和三年。被告人陈某威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害女童人民币20多万元。

宣判后,被告人陈某威、刘某彦当庭均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两被告人对女童的伤害到底有多严重?我们能做些什么防止这样的残忍虐待落在孩子身上?

2019年11月,离婚近一年的刘某彦通过网络认识了陈某威,两人确立恋爱关系后,刘某彦带着女儿与陈某威同居,陈某威租住房楼下的邻居说,开始时看到两人带女孩出门,女孩蹦蹦跳跳很正常,但是后来发现了异常。“不长时间,我看她抱着小孩,小孩被纱巾蒙着,可能就受伤了,半拉脸肿着,我还寻思是不是小孩儿受风了。”

刘某彦的母亲、被害女童的姥姥告诉记者,她从来没想到活泼懂事的外孙女有一天竟然在亲妈的眼皮子底下被折磨得奄奄一息,送进重症监护室抢救,而最初刘某彦还刻意隐瞒。

女童姥姥说:“5月22日下午1:30左右她妈来电话告诉说,孩子在沈阳医大二院重症住院,我问她什么情况,怎么进重症了呢?她说孩子洗澡烫伤了,脚底下一滑,胳膊摔骨折了。”

孩子身患癌症的姥姥和多种疾病缠身的姥爷,急忙赶到医院,孩子手术前的见面让人崩溃。

女童姥姥说:“医大二院重症(监护室)的大夫也说了,说晚来两天,这孩子基本就没命了,白血球高、重度贫血、高烧39.6摄氏度。去检查的时候,我一看孩子那伤啊,受不了……”

经法院审理查明,2020年2月至5月,时年6岁的被害女童佟某某在与她的母亲刘某彦及其男友陈某威共同生活期间,频繁遭到陈某威采用各种暴力手段实施的伤害及虐待。刘某彦身为佟某某的法定监护人,未有效阻止陈某威,不仅一再放任陈某威的行为,而且时而参与殴打、虐待佟某某。

2020年5月中旬的一天,陈某威给孩子洗澡时,故意将水温反复调至最高和最低档位浇淋女童,直至伤口感染严重,二被告人才将孩子送往医院救治。

庭审中,刘某彦供述,曾经因陈某威打孩子分手过两次,但是又都复合,多次跟母亲撒谎,是为了帮助男友逃避法律制裁。最终,女童姥姥仍然选择报警。

女童姥姥告诉记者:“抓起来后,烧孩子嘴唇、拔牙……还有很多细节,他们都不交代,这次孩子回来,一点一点的都想起来了,跟我们说。检察院来回访之后去提审,他们才承认。这是多么残忍!”

经鉴定,被害女童总共16根肋骨骨折,20个骨折点,身体损伤程度为一处重伤、十处轻伤,且经鉴定构成多处伤残。

被害女童的亲生父亲佟先生在庭审前也希望两被告人受到严惩。

法院综合考量二被告人的犯罪对象、犯罪动机、手段、情节、后果、社会危害性及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等,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依法惩处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犯罪,一审以故意伤害罪、虐待罪,分别对两人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和三年。被告人陈某威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佟某某人民币202767.35元。

宣判后,被告人陈某威、刘某彦当庭均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目前,被害女童还在恢复中,但是后续治疗将非常漫长,而且心理阴影将伴随一生。

被害女童的亲生父亲佟先生告诉记者:“结痂都掉了,现在全都增生了,疤痕增生,骨头得一点点养,现在还没完全好,走路还是有点瘸。一开始天天做噩梦,没有一天不做的,现在好一点,偶尔会做,不是那么连续了。”

如何预防此类案件的发生?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未成年人事务治理与法律研究基地执行副主任苑宁宁认为,要加大法律的宣传,特别是针对监护人和对未成年人有看护、照护职责的人员要进一步明确,任何人虐待儿童、伤害儿童,一定会接受法律的制裁。在家庭教育过程中,杜绝对孩子一切形式的暴力。司法机关也应当通过一个个个案向社会去昭示,对于未成年人的虐待、伤害,坚持零容忍。

苑宁宁认为,应当进一步宣传、落实强制报告制度。“老师、医生等这些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人员,包括村委会、居委会的工作人员,在工作当中如果发现未成年人有可能遭受到了侵害,或者已经遭受到了侵害,一定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去报告,及时介入、调查和处理,避免伤害和虐待持续。”

苑宁宁还指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非常弱,有时候不知道自己受到了侵害,或者受到侵害不知道向谁求助,学校和家庭要加强提高孩子自我保护意识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