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协同合作 深入推进保险诈骗犯罪打击治理

保险欺诈与反欺诈是一项长期的博弈较量。多次易主的“二手”豪车、频繁发生的“离奇”事故、“伤病”不住院的病人……车险、意外险、健康险等保险种类的欺诈行为屡见不鲜。

当下保险诈骗呈现怎样的特点?公安机关该如何应对新情况新挑战?近日,公安部新闻传媒中心记者专访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金融犯罪侦查处处长乐纲,就以上问题作出解读。

记者:近年来,保险领域诈骗犯罪的发案特点如何?

乐纲:近年来,保险诈骗犯罪发案的重要特点是从“个案偶发类”逐渐演变为“共同预谋类”的多方勾结,形成黑灰犯罪利益链、产业链,团伙化、职业化、专业化特征愈发明显。还有犯罪团伙利用网络直播、线下授课等方式传授传播保险诈骗犯罪方法,波及范围广,传导蔓延快,社会危害性更大。

此外,在传统保险诈骗高发频发的同时,保险诈骗逐渐向雇主责任险、意外险等新型保险领域延伸,加之以保险为名的乱保险、伪保险犯罪也时有发生,保险诈骗犯罪形势较为严峻,严重损害了保险公司经济利益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破坏金融行业秩序和市场公平竞争环境。

记者:保险诈骗领域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给公安机关带来怎样的挑战?公安机关对此有何针对性举措?

乐纲:公安机关受理案件的线索主要来源于受害保险公司的报案。目前,面对保险犯罪跨机构、跨地区、跨行业的新趋势,仅依靠保险公司提升自身保险欺诈识别能力,效果是相当有限的,公安机关也很难有效开展调查取证。

面对这些情况和挑战,公安经侦部门着力强化数据支撑,探索打击保险诈骗犯罪新模式。一方面,依托金融监管部门支持,发挥公安经侦手段优势,深度研判保险诈骗各环节,对重大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另一方面,加强与监管部门沟通协作,强化拓展分析和深度延伸,注重跨机构、跨行业、跨地区保险诈骗犯罪调查,深入挖掘关联案件线索和犯罪团伙,主动延伸打击幕后黑手,从根源上铲除相关犯罪活动和各类金融黑灰产滋生的土壤和条件。针对新兴险种容易被不法分子“钻空子”现象,公安机关会联合金融监管部门加强日常动态监测,做到关口前移,早预防、早发现、早监控、早管理。此外,各地公安机关在提升打击保险犯罪行刑衔接效率方面也进行了很多有益尝试,积累了丰富经验。

今年4月,我们联合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稽查局在全国部署开展为期7个月的保险诈骗犯罪专项打击,破获了一大批典型案例。各地通过以打促建,密切警保协作,创新建立了适合本地的公安、监管、行业、机构联动机制,形成了整体合力。

记者:接下来,公安机关将如何进一步打击保险领域诈骗犯罪?

乐纲:我们将以保险诈骗犯罪专项打击行动为契机,接续推进四方面工作:一是发挥云端集群打击模式牵引优势,扎实推进专项行动走深走实;二是统筹地方公安经侦部门开展有组织的会战,掀起全面打击攻势;三是对诈骗多发高发的重点险种,集中主动攻坚研判,实施分类重点突破;四是完善信息共享和行刑协作机制,凝聚整体工作合力。

在依法严厉打击保险诈骗的同时,我们也将加强案例宣传,揭示犯罪手段和骗局,进一步提升公众保险意识、法治意识和防范意识。

警方提示

保险诈骗的可疑信号

车险骗保手法可总结出规律,绝大部分事故有三个不可或缺的要素:豪车、大灯、硬撞。

诈骗分子开着豪车,硬撞向因转向、变道而缓慢行驶或停在路边的车辆,从而撞坏豪车的大灯——豪车的大灯昂贵,理赔款高,易撞坏。有的骗保者撞完后,对被撞者说“你不用管了,我来处理”。然后报警、联系保险公司、联系拖车“一条龙”行云流水。被撞者还没反应过来,一切就处理完了。

如果一个交通事故有以上诸多要素,这是可疑信号!请遭遇此类事故的群众积极向保险公司提供线索,保险公司会对此进行查证核实,保障投保人的合法权益。

人民群众的力量是无穷的。广大群众发现可疑人员、可疑情况,应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治理的氛围。

编辑:吴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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