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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在我国经济发展进程中,要不断为民营经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帮助民营经济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变压力为动力,让民营经济创新源泉充分涌流,让民营经济创造活力充分迸发。

这段话出自2018年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营经济的发展,先后就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等出台政策指导文件,持续改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十年来,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空间更加广阔。这主要体现在:市场准入不断放开,制约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类障碍和隐性壁垒不断破除。民营企业数量从2012年底的1085.7万户增长到2022年8月的4701.1万户,十年翻了两番;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中80%来自民营企业。在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全国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力就业来自民营企业。同时,国家颁布实施我国首部民法典、修订中小企业促进法、强化对民营企业的平等保护……这些都为我国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此外,我国民营经济标准化建设更加主动。据统计,在近年来的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中,累计已有200多家民营企业获得了100多个标准项目奖,约占所有标准项目奖的38%,民营企业牵头提出并获批发布的国际标准超过200项。

党的二十大强调,要“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再次重申要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我们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完善高质量公平竞争制度,加快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充分激发民营经济生机活力。要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家权益,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稳定预期;民营企业家要进一步弘扬企业家精神,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将自身发展深度融入到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之中。

本期特约专家:潘士远 浙江大学民营经济研究中心

编辑:郭雨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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