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检察院(下称“成都高新区检察院”)对郭某、金某、黄某、张某4人提起公诉,经查,4人利用出差住宿报销漏洞,长期套取事业单位资金80余万元。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指控事实、公诉意见及量刑建议,以职务侵占罪判处4人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至十个月不等,各并处罚金。目前判决已生效。
2024年11月28日,某事业单位相关负责人向公安机关报案,称该单位郭某等4名工作人员在2021年至2024年间,违反单位“不得虚开、多开住宿发票报销”的相关规定,利用单位派遣出差的职务便利,通过预订高价房、实际入住低价房、串通酒店或民宿老板返还差价的方式,非法套取单位资金合计80余万元。经成都高新区检察院全面审查确认,4人长期、多次虚增支出或使用虚假高价发票报销,造成单位财务账目虚假平账,涉案资金被直接侵吞、瓜分。
检察官提醒,员工利用报销权虚报差旅费本质是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单位财物,累计数额达到职务侵占罪追诉标准即构成犯罪。任何以不正当方式占有单位财物的行为,都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编辑:曹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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