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带背景音乐出场,广场舞到哪都热闹。近日,河南许昌新出台的有关广场舞的法规,也在网上引起热议。

  刚发布的《许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公共场所的广场舞、唱歌等活动应控制音量,每晚九点后禁止进行以上产生噪声的文体活动。如违反规定,将给予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消息一出,多数网友拍手称好。因为这意味着,有一把戒尺可以规范那些失序、扰民的广场舞了。

  作为文体活动,广场舞既能强身健体,又能愉悦心情,深受中老年人喜爱,早已风靡城乡,成了社区文化生活的亮点。然而与此同时,手舞足蹈之间,一些人过于放飞自我导致广场舞出现乱占场地、噪音扰民等问题,进而引发“广场争夺战”“音响对抗战”等冲突,成了维护公共秩序的难点与痛点。

  好事要好办,健身活动要健康地办下去。广场舞不能是群魔乱舞,更不能演变成“广场武”。愉悦自己的同时,不能烦恼他人。纠偏失序的舞步,需要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如今,包括许昌在内多地出台的法规,就如同一个领舞者,给广场舞的时间、场地、音量划定“红线”,让舞步更加优美,让歌声更加悦耳,让广场舞真正成为城乡街头一道亮丽的风景。

  值得点赞的是,此次许昌制定法规前做足了调研,对11.2万余人进行问卷调查,收集社会建议976条。只有广泛倾听民意,决策才能最大限度彰显群众意愿,才能真正解决民生问题。这在规范社区养犬、使用充电桩等行为时同样值得借鉴。

  当然,有法可依之后,也要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唯有如此,法规才有实实在在的约束力,扰民问题才能真正解决。如何妥善落实新规,是对许昌等地的一次考验,也将是全社会的关注之处。(央广网评论员 陈锐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