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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人士:十八届四中全会将掀起又一场思想解放

2014-10-27 10:52:00  来源:新华网  说两句  分享到:

  中国共产党正在将“法治”炼成跳出“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历史周期律的另一把金钥匙。

  69年前,中共领袖毛泽东在与国民党政府国民参政会参议员黄炎培进行“窑洞对”时指出,“我们能跳出这周期律。这条新路就是民主。”

  如今,中国共产党深刻认识到,如果缺了“法治”,那么“民主”是没有保障的。

  正在北京召开的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为主要议题,研究擘画详细路线图。

  这是中国共产党执政65年来,首次将“法治”作为中央全会的中心研究事项。它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对科学治理现代化国家的认识水平达到了一个新的境界。

  党内分析人士说,“法治”是“民主”的保障,此次中央全会绘制的路线图将包括共同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一体化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等方面。

  去年11月召开的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中国共产党认为,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它自己也不例外,并将依法治国作为新的历史条件下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全面实现依法治国无疑会巩固中国共产党的长期执政地位,保障中国共产党顺利完成艰巨的执政使命。”中共中央党校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教授吴忠民说。

  中国共产党对法治的深刻认识,是在认真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治国理政的丰富实践基础上逐步深化的。

  1966年至1976年的“文革”,令法制严遭破坏、国民经济濒临崩溃、国家和社会处于无政府状态。

  在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前举行的中央工作会议上,已经重返党和国家重要领导岗位的邓小平总结这个惨痛教训时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随着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中共十五大明确提出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强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这是“法治”术语首次被写入党代会报告。

  一年多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被首次写入国家宪法。

  中共十六大及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依法执政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执政的一种基本方式。

  中共十七大要求,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中共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又进一步强调,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胡建淼说,这表明,将法治确定为新的历史条件下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在总结历史经验基础上作出的重大战略抉择。

编辑:谢梦瑶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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