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5月12日消息(记者 郭佳丽)近日,发生在C6276次列车车厢内的一起治安纠纷事件,引发了广泛关注。5月10日,成都铁路公安处正式回应此事,并发布警情通报:根据调查情况,公安机关认定杨某某用手背击打王某某面部属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王某某遭到击打后用手掌击打杨某某面部,在列车工作人员和旅客劝阻后,再次用手掌击打杨某某面部属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对杨某某处500元罚款、对王某某处200元罚款。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表示,从警方公布的视频来看,女乘客与孩子家长被公安机关认定为“互殴”有一定的法律依据。为避免出现类似争议和质疑,有关部门应当详细调查取证,在此基础上综合分析案件事实,依法作出认定,并且应及时向公众告知案件的具体情况,避免不完整事实传播对公众产生误导。

成都铁路公安处发布警情通报(央广网发 图片来源“成都铁警”公众号)

为何互殴和正当防卫难区分?

近年来,在一些案件中,互殴还是正当防卫的判定多次引发争议。有学者认为,在传统司法实务中,互殴概念的泛滥化是导致认定正当防卫的一大障碍。2020年11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6起正当防卫不捕不诉典型案例,进一步明确正当防卫制度的法律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2020年9月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也对准确区分正当防卫与互殴型故意伤害作出规定。

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王鑫月律师分析称,互殴和正当防卫外在表现形式上的相似性是造成其较难区分的一个主要原因。

王鑫月称,正当防卫是制止不法侵害的正当行为,具有正当性;互相斗殴是互相进行不法侵害的违法行为,具有不正当性。但是,二者的外在表现形式上却是相似的,即行为人在客观上都造成了损害后果。正因为外在表现形式上的相似性,要准确区分是正当防卫还是互相斗殴会有一定困难。

付建也表示,互殴和正当防卫表面上都表现为一定的肢体冲突。因此,这就需要综合事件的起因、双方的态度和伤害的手段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如果对事件断章取义,这就很难区分。

如何区分互殴和正当防卫?

最高检和公安部印发的《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第(九)条的规定:“准确区分正当防卫与互殴型故意伤害。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要坚持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综合考察案发起因、对冲突升级是否有过错、是否使用或者准备使用凶器、是否采用明显不相当的暴力、是否纠集他人参与打斗等客观情节,准确判断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意图和行为性质。因琐事发生争执,双方均不能保持克制而引发打斗,对于过错的一方先动手且手段明显过激,或者一方先动手,在对方努力避免冲突的情况下仍继续侵害,还击一方造成对方伤害的,一般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故意挑拨对方实施不法侵害,借机伤害对方的,一般不认定为正当防卫。”

王鑫月表示,我国法律对于正当防卫的标准有严格的界定,并非被打后还击行为均构成正当防卫。正当防卫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五项条件:一是防卫起因,不法侵害现实存在。二是防卫时间,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三是防卫对象,即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四是防卫意图,出于制止不法侵害的目的,有防卫认识和意志。五是防卫限度,尚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付建认为,法律上对正当防卫和互殴的认定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判断,并不是谁有理,谁就一定合法,而是要依法对案发背景、案发起因、当事人的关系、案发时当事人的行为、伤害手段、部位、后果、当事人事后态度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综合分析。

付建称,为避免出现类似争议和质疑,有关部门应当详细调查取证,在此基础上综合分析案件事实,依法作出认定,并且应及时向公众告知案件的具体情况,避免不完整事实传播对公众产生误导。

编辑:顾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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