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广东湛江20岁女孩陈某萍因拒绝前同事黄某南的追求,被其当街杀害。黄某南作案前曾制定缜密计划,不仅在被害人电动车上安装定位器,还准备了替换衣服方便逃跑。在捅刺陈某萍16刀后,黄某南还曾意欲电杀3位前同事,后被家属规劝自首。

5月22日上午,此案将在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陈某萍父亲将作为原告出庭,据极目新闻报道,他表示,“我们从来没见过这个杀人犯,我想去看一下他长什么样,怎么能这么丧心病狂。”他还表示,他们不要求任何赔偿,只要求判处黄某南死刑。

据潮新闻报道,陈某萍的姐姐陈墨(化名)表示,黄某南的行为给她的家庭带来了无法言语的痛苦,家属将放弃民事赔偿,请求法院判处黄某南死刑。“我妹妹的命不是用金钱来衡量的,我们就想让他死刑。”陈墨说。

此前报道:

去年12月,广东湛江一男子当街捅杀女子案引起全社会关注。

据悉,生前,陈某萍和黄某南曾在酒店短暂共事过。陈某萍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她和黄某南没什么接触,但黄某南一直纠缠、骚扰她。黄某南离职后,仍对陈某萍进行“死捶乱打”,甚至是持刀威胁。

陈墨表示,2022年7月28日,在黄某南持刀威胁陈某萍事件发生后,陈某萍所在的花园酒店经理杨光(化名)曾帮其向赤坎分局沙湾派出所报警。陈墨告诉记者,报警后,辖区派出所并未前往酒店向陈某萍询问情况。一两天后,辖区派出所联系杨光称已去过黄某南家里,因黄某南不在家,就向其父母叮嘱了几句。

陈墨表示,家属认为警方对黄某南的这次持刀威胁处置存在问题。家属已向多个上级部门反馈。根据家属出示的一份告知单,该事项转湛江市公安局赤坎分局依法核查处理。

家属向相关单位反映情况 图源:上游新闻

据起诉书披露,2022年12月9日16时许,被告人黄某南通过预先秘密安装在陈某萍上下班所驾驶的电动车上的定位器信息推定陈某萍在其工作的酒店上班,遂前往该酒店附近蹲守陈某萍伺机作案。

起诉书显示,陈某萍被刺时向黄某南认错求饶,但其不为所动决意杀她。作案后,黄某南更换作案衣物和驾驶工具后,取出此前准备好并藏匿的自制电人工具及尖水管,准备再去杀死此前工作中有矛盾的前同事三人。

2022年12月10日,赤坎公安分局在其官方微博上发布情况通报称:“2022年12月9日17时许,湛江市赤坎区海湾路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伤者陈某萍(女,20岁)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犯罪嫌疑人作案后逃离现场。案发后,湛江、赤坎两级公安机关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经工作,犯罪嫌疑人黄某南(男、29岁)于12月10日凌晨0时许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交代了其因感情纠纷持刀伤害陈某萍的犯罪事实。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2022年12月10日, 陈某萍的姐姐在其抖音号上发表声明,称自己的妹妹与黄某南从来没有感情交往。 湛江市公安局赤坎分局在12月10日警情通报中陈述犯罪嫌疑人黄某南因感情纠纷持刀伤害陈某萍的事实不够明细,事实是黄某南一厢情愿并非双方感情纠纷。

2022年12月10日黄某南自首投案,同年12月11日其被刑事拘留,12月24日被逮捕。本案由湛江市公安局赤坎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黄某南涉嫌故意杀人罪,于2023年2月24日向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该院于同年2月27日报送湛江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湛江市人民检察院认为,黄某南因个人情感、工作问题等不如意而迁怒、报复他人,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1人死亡;另已着手实行作案,意图杀死3人,后自首而中止。其情节、后果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综合潮新闻、澎湃新闻、新黄河客户端、上游新闻、极目新闻等

编辑:李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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