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今天(25日)召开记者会,公布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将于6月26日至28日在北京举行。发言人介绍了立法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将审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草案、对外关系法草案、行政复议法修订草案、海洋环境保护法修订草案;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关于提请审议爱国主义教育法草案的议案;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粮食安全保障法草案的议案等。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草案本次会议将第三次提请审议并做出相关修改:

一是,增加规定无障碍环境建设应当与适老化改造相结合。

二是,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有针对性的无障碍设施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是,完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等无障碍设施的规定。将加装电梯等无障碍设施的住宅范围明确为“城镇老旧小区既有多层住宅”,同时增加规定“发挥社区基层组织作用”以及房屋所有权人“加强沟通协商”。

四是,增加关于鼓励编写和出版盲文版、低视力版教学用书的规定。

五是,将提供无障碍设施设备和服务的场所范围扩大至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等场所。

六是,完善商品生产经营者提供无障碍格式版本标签、说明书的规定。

七是,明确无障碍环境建设地方标准不得低于国家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

八是,完善鼓励支持相关技术发展和运用的规定。

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草案回应说明书小问题

针对“商品的说明书,由于字体太小等原因不便于老年人、残疾人识别和使用”这一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在今天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记者会上,发言人臧铁伟也做出了回应。

发言人臧铁伟介绍,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既注重从顶层设计上完善有关体制机制,同时也特别注重回应和解决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反映的突出问题。比如商品说明书,特别是药品的内置说明书的字体过小以及缺乏盲文等版本,给消费者特别是老年人、视力残疾人使用商品造成不便,对此,草案三次审议稿作了规定:

一是,扩大商品范围,在食品、药品之外增加“其他商品”。

二是,将“在商品外部包装配置盲文、大字、语音说明书”修改为“提供语音、大字、盲文等无障碍格式版本的标签、说明书”。

三是,明确规定要“方便残疾人、老年人识别和使用”。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 臧铁伟:今年5月,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在福建调研期间,进一步听取了王永澄代表的意见。根据王永澄代表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在草案三次审议稿中增加规定:“国家鼓励教材编写、出版单位根据不同教育阶段实际,编写、出版盲文版、低视力版教学用书,以满足盲人和其他有视力障碍学生的学习需求。”

编辑:赵亚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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