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兰州1月9日消息(记者逯文婕)近日,记者从甘肃省教育厅获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双减”政策及《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切实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甘肃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寒假春节期间校外培训的重要提醒,明确校外培训“十严禁”。

校外培训“十严禁”

一、严禁未取得办学资质开展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包括面向3至6岁儿童)。

二、严禁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寒暑假期间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

三、严禁通过即时通讯、网络会议、直播平台等方式有偿开展校外培训;严禁利用居民楼、酒店、咖啡厅等场所有偿组织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校外培训。

四、严禁以咨询、文化传播、素质拓展、竞赛、思维训练、家政服务、家庭教育指导、住家教师、众筹私教、游学、研学、冬夏令营、托管等名义有偿开展校外培训。

五、严禁脱离国家监管平台收费,逃避监管;严禁未按照规定一次性收费超过3个月或60课时、且超过5000元费用。

六、严禁未按要求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七、严禁聘用中小学在职在岗教师(含民办)、在境外的外籍人员、不具备资质人员和有违法犯罪记录人员开展校外培训。

八、严禁通过各种渠道和平台发布或变相发布校外培训广告。

九、严禁违反《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不落实机构安全责任。

十、严禁无正当理由拒绝学生及家长合理退费要求;严禁收取培训费用后恶意“卷钱跑路”。

编辑:邸文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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