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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20多人因拐卖儿童获死刑云南最多 一团伙拐卖223人

2015-06-19 20:21:00 来源:人民网

  ·李碧芳、蒋成普、袁贵远、刘维兵4人在云南拐卖19名幼童 2005年被执行死刑

  李碧芳、蒋成普、袁贵远、刘维兵4人

  李碧芳、蒋成普、袁贵远、刘维兵4人

  基本案情:

  李碧芳等8名来自云南昭通和广东潮汕等地的人贩子,从2003年7月至2004年6月间在昆明城郊疯狂作案,将19名幼童拐骗后高价贩卖至广东省普宁市等地。

  2003年8月至2004年6月期间,蒋成普、刘维洪、刘维兵、刘子兵相互邀约,分别结伙或单人,先后窜至昆明市官渡区福海乡的多处地方,采用哄骗方法,将19名2岁半至6岁的男孩拐骗到广东省普宁市,以6000元的价格贩卖给李碧芳、袁贵远,李、袁二人又通过苏雪云、刘美惜等人介绍,分别以9000元至21000元的价格再次进行贩卖,共获取249500元。

  其中,李碧芳参与作案18次、拐卖儿童19人;袁贵远参与作案14次、拐卖儿童15人;蒋成普参与作案11次、拐卖儿童12人;刘维兵参与作案9次、拐卖儿童9人;刘维洪参与作案7次、拐卖儿童7人;刘美惜参与作案6次、拐卖儿童6人;苏雪云参与作案5次、拐卖儿童5人;刘子兵参与作案1次,拐卖儿童2人。

  判决结果: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李碧芳、蒋成普、袁贵远、刘维兵、刘维洪等人结伙,在短时期内,共谋实施拐卖儿童的犯罪行为,均系主犯,且拐卖儿童多人多次,罪行特别严重,依法应予以从严惩处,故判处李碧芳、蒋成普、袁贵远、刘维兵死刑;判处刘维洪死刑,缓期2年执行。另外,从犯刘美惜获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5万元;从犯苏雪云获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5万元;从犯刘子兵获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3万元。

  李碧芳、蒋成普、袁贵远、刘维兵四名贩卖幼童的人贩子经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云南省高院审理,被核准于2005年9月2日上午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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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高杨

关键词:拐卖儿童;死刑;云南;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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