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3年赊账骗取469条香烟转售 犯罪金额达18万
2015-10-15 15:02: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丽水10月15日电 浙江龙泉一农民3年间编纂工程项目、婚丧嫁娶需要用烟等各种借口,从多处商店赊账骗取469条香烟,并转售给他人获利10余万元。近日,龙泉法院对该起案件进行宣判,一审以诈骗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林某,男,现年52岁,曾因诈骗罪、盗窃罪被法院两次判后,最近,他又干起了诈骗行当。
2013年初,林某在帮龙泉某一项目老板家盖房子时,得知了一个漂流项目正在筹建。2013年2月,林某谎称自己是该漂流项目的股东,需要香烟应酬,到市区一家熟悉的烟店赊账拿走了4条中华香烟,并承诺事后结账。此后的7个月间,林某用同样借口,到该烟店骗取了362条中华和利群香烟,总价值共计15万余元。这些香烟,大部分被以略低于市场销售价格,转卖给其他烟铺。
2013年9月至2015年6月,林某又以儿子订婚摆酒、姑妈去世需要用烟等等理由,先后到4家商店轻松骗取香烟转售,累计金额3万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结合其实施犯罪的事实、情节、性质、认罪态度,遂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周阳
关键词:骗取;林某;犯罪;男子;转售
2013年3月,在王某和童某的授意下,俞某注册了义乌市茂厚饰品商行,同年4月份,王某又让金某注册了义乌市旺安饰品商行。经义乌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楼某、童某、谢某、金某、俞某均因犯骗取贷款、票据承兑罪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年零六个月、三年零四个月、三年、三年,并各处数额不等的罚金。
2015-09-30 10:32:00
本报重庆9月17日电30岁出头,开着宝马,戴着劳力士,经常带着一帮人出入高档娱乐会所,俨然是个事业有成的主儿,但谁也没有想到衣冠楚楚的他竟然是个骗子。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明知自己无还钱能力,却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共计1200余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2015-09-18 08:30:28
海外留学归来,27岁的美女小张回国后却成了传销骨干,短短一年时间就骗取亲友400万元,成了组织里的“老总”级别。小张家庭条件本来就好,外加有出国经历,能说会道,一年时间便发展下线多人,骗取传销资金400万元。
2015-09-09 06:00:27
参与讨论
我想说
央广网官方微信
手机央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