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据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3月29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原党委书记顾晓园贪污、受贿,被告人顾宏文贪污一案,对被告人顾晓园以贪污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对被告人顾宏文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对被告人贪污、受贿犯罪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编辑:李楠
更多精彩资讯请在应用市场下载“央广网”客户端。欢迎提供新闻线索,24小时报料热线400-800-0088;消费者也可通过央广网“啄木鸟消费者投诉平台”线上投诉。版权声明:本文章版权归属央广网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转载请联系:cnrbanquan@cnr.cn,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
长按二维码
关注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