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消防救援支队4月15日通报称,4月13日,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将台乡安家楼村东门一林地发生火灾。经现场核实,为该林地内的柳絮被点燃起火,引燃周边杂草等可燃物,并将林地部分树木烧毁。就近的朝阳区消防救援支队安家楼消防救援站消防救援人员及时到场将火扑灭。

朝阳区消防救援支队、朝阳区公安分局将台派出所调查人员经走访调查发现,当日13时30分许,男子严某某在该林地内吸烟时,用火机将柳絮点燃引起火灾,调查人员找到严某某并将其带回派出所进一步询问。

经消防救援支队、公安派出所调查人员询问,严某某对本人点燃林地内柳絮引起火灾的行为供认不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64条第(二)项之规定,公安机关决定给予严某某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杨柳絮富含大量油脂,极易引发火灾,其表面绒毛与空气中的氧气充分结合,遇到明火迅速能燃烧,加之其本身十分轻盈,随风飘荡,极易引发连环火灾。消防部门特别提示广大市民,注意消防安全,严禁乱扔烟头,严禁用明火引燃飞絮,以防引发事故,防火安全,人人有责。

编辑:郭雨密
更多精彩资讯请在应用市场下载“央广网”客户端。欢迎提供新闻线索,24小时报料热线400-800-0088;消费者也可通过央广网“啄木鸟消费者投诉平台”线上投诉。版权声明:本文章版权归属央广网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转载请联系:cnrbanquan@cnr.cn,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
长按二维码
关注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