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8月19日消息(记者黄玉玲)19日,最高检、水利部联合举行“深化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 依法保障国家水安全”新闻发布会。最高检副检察长张雪樵介绍,全国检察机关全方位加强涉水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推动解决一批河湖治理“老大难”问题,以法治力量服务保障国家水安全。
新闻发布会现场(图片来源:最高检)
聚焦重点打攻坚战 抓实重大案件办理
据新闻发布会通报数据,2022年1月至2024年5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涉水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8万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4.2万件、民事公益诉讼0.6万件。
张雪樵介绍,最高检会同水利部等4部门联合开展河湖安全保护专项行动,集中排查整治侵占河湖、妨碍行洪安全、破坏水工程、非法采砂、非法取水、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等问题。联合水利部挂牌督办江苏泗洪天岗湖光伏违建案、湖北荆州学堂洲垸内违建案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推动涉案问题加速整改。西藏自治区检察院开展“亚洲水塔公益诉讼检察保护”专项活动,办案1016件。
此外,记者了解到,最高检还开展公益诉讼检察质量提升专项活动,发挥最高检、省级检察院监督层级、管辖范围和统筹协调优势,集中力量办理有影响的高质效案件。珠江流域涉及区域范围广、河流湖泊众多,不同省区和部门之间协同不足,导致水环境、水资源、水安全治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今年4月3日,最高检决定以公益诉讼立案,调度流域7省区检察机关一体推进案件办理,取得积极进展。
张雪樵表示,最高检、水利部联合开展专项行动、案件督办、专题调研、业务培训、发布典型案例,推动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意见落地见效。探索建立黄河流域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指挥中心,牵头协调流域省级检察院和流域管理机构、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会商研判、线索移送、办案协作、专项整治、信息共享等工作。黄河流域9省(区)检察院会同黄河水利委员会制定协作实施意见,推动协作常态化、规范化。
着力破解河湖治理难题
2022年5月,最高检、水利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确立了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
水利部副部长朱程清表示,两年来,双方紧密合作、同向发力,不断推进协作机制走深走实,推动解决了一批“老大难”问题,有力维护了公共利益,提升了水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
据介绍,水利部印发了贯彻实施方案,与最高检共同推动构建“上下协同、横向协作、完整配套”的工作体系,各流域管理机构和31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部门,联合检察部门印发实施方案或深化“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围绕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管理、河湖治理保护、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保护和水土保持等涉水重点监管领域,坚持问题导向,协同治理,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实化细化会商研判、专项行动、线索移送、调查取证、案情通报等重点协作内容,协作机制全面建立并不断完善。
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朱程清表示,近年来,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以及地方在深化机构改革当中,在行政许可审批、行政执法及日常监管权出现分设的情况,导致一些地方一定程度存在部门间推诿扯皮、履职不到位、行政执法不作为等问题。检察机关积极发挥法律监督作用,通过对未依法履职的涉水行政机关发送诉前检察建议或提起检察公益诉讼,以“诉”的方式推动水利部门增强责任意识,理顺职责关系,依法全面履职、协同履职,严格规范执法。
2023年6月,水利部会同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等部门联合开展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聚焦侵占河湖、妨碍行洪安全等突出水事违法行为,查处水事违法案件1.2万余件。
朱程清通报,水利部联合最高检开展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查处违法问题近千个,追缴水资源费(税)近1亿元。通过这些专项行动解决了一批“硬骨头”“老大难”问题,而且两个部门联合挂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推动了重大问题的解决,切实维护了水事秩序稳定。下一步,将继续深化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实践。
推动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更好服务生态保护治理
江河湖泊的流域治理是世界性难题,下一步需要在哪些方面进一步深化改革?
张雪樵在会上表示,江河湖库流域治理难于上青天,难在“上下游不同步左右岸不同行”,需要打破固有框架和区域监管壁垒,推动部门联动、区域协同、政策协调。深化检察公益诉讼一体化办案。对于跨区域的生态环境问题,由共同的上级检察院直接立案办理,跨省际问题可以由最高检立案办理,或者采用交办、督办方式推动问题解决。譬如贵州、广西、云南三省交界的万峰湖生态环境问题治理,还有山东、江苏、安徽、河南四省交界的南四湖水污染治理问题,由最高检直接立案,采用四级检察机关一体化办案模式,在最短时间,解决了十多年未解决的问题,成为破解流域治理的成功范例。
张雪樵表示,下一步,最高检将继续坚持用改革的精神、用创新的思维应对流域治理等问题和挑战,推动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更加成熟定型,更好地服务重要江河湖库生态保护治理。深化制度创新,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加快检察公益诉讼立法进程,坚持以“诉”的方式履行法律监督本职,构建更加完善的中国特色生态环境公益司法保护体系。
此外,激活社会参与,拓宽公众有序参与司法渠道,让社会公众,包括具有专业知识的人更多地参与到流域治理等检察办案当中,解决好公益诉讼案件涉及领域广与办案力量有限、专业知识不足之间的矛盾。还要强化科技赋能,推动现代科技与检察公益诉讼深度融合,构建完善快速检测、无人机、卫星遥感等“空天地”一体化技术支持体系,研发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为检察公益诉讼发展插上科技的“翅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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