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3月6日消息(记者李子平)当前,部分滚装船航运公司出于载运风险考虑,不予承运电动汽车,只能由货船运输。但货船不能载客,且运输成本高于滚装客船,导致客船禁运与群众需要客船运输的矛盾日益突出。一直关注该问题的全国政协委员、丹东市副市长时燕在接受央广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应该采取多项措施,加快推进滚装客船载运新能源汽车。
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提出:到2035年纯电动汽车成为销售主流,公共领域用车全面电动化。随着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持续快速发展,将有更多的新能源汽车 ( 主要是电动汽车 ) 进入千家万户,滚装客船载运新能源汽车的需求也将迎来爆发式增长。
时燕介绍,2023年12月,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海南海事局联合印发了我国首个客滚船载运新能源车辆作业安全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琼州海峡新能源车辆滚装运输作业指南》,为滚装客船载运电动汽车提供了有益探索。
由此,时燕建议,应该建立并完善滚装船舶载运电动汽车相关制度、规范和标准,在电动汽车安全管理、船舶消防布置、事故监测预警、灭火技术配备、应急救援处置等方面提出更加科学、有效的制度要求,指导电动汽车可以通过滚装船舶安全运输。
同时,还要持续优化安全防控手段。探索电动汽车安全参数大数据应用,不断丰富现有的船舶事故预警及消防灭火手段。评估滚装客船载运电动汽车能力,修订船检技术法规,确保滚装客船载运电动汽车满足安全运输要求。
在管理层面,时燕建议,要建立协同联动、齐抓共管新格局。健全滚装客船安全监管规定等相关法规制度,制定滚装客船载运电动汽车安全风险防控措施,明确海事、交通、应急、港口等主管部门以及码头经营者、航运公司、汽车生产厂家以及使用者等各方的安全责任范围和要求,建立综合执法、信息共享等联动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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