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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3月14日——宪法修正案通过 首次明确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2016-01-26 16:05:00 来源:央广网
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首次明确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同时,《宪法》还首次明确规定,“国家保护合法的私有财产”,这标志着中国市场经济基本原则在中国社会得到确认。
编辑:高艺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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