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本环境省当地时间6月30日公布相关行政命令,要求自2026年4月起,日本地方行政机关以及供水单位就自来水中有机氟化物进行定期水质检测,并在出现超标情况时进行相关整治改善。
据悉,日本政府虽设有自来水中有机氟化物浓度每升不超过50纳克的“暂定标准”,但此前未从法理义务上要求各单位进行水质检测。(总台记者 林博翰)
编辑:苏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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