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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绍敏:南京政府少收200亿土地收益 用于人才住房保障

2018-03-13 12:16: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3月13日消息 从“六朝古都”到“创新名城”,江苏南京,这个坐拥众多高等院校、长三角唯一的“特大城市”,能否留住创新人才、实现科技成果转化?全国人大代表,南京市委副书记、市长蓝绍敏3月13日做客中央台,探讨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名城应该怎么建。

  关于人才安居方面,蓝绍敏表示,通过多种方式解决到南京创业创新的各类人才的居住问题。

  第一个特点是多层次精准保障。我们将人才认定标准细化,根据人才的具体条件,分为A、B、C、D、E、F六个层次,给予不同的安居保障待遇,其中层次最高的A类人才可以实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议”。

  第二个特点是多方式可选安置。各类人才可以根据自身的需要,在政策的范围内,选择享受货币补贴、共有产权房、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等不同的安居方式。

  第三个特点是多渠道筹集房源。南京各级政府通过新建、购买、租赁、配建等多种办法来共同筹集房源,确保满足人才住房的需要。此外,对新引进的、投资规模大、产业层次高的企业,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及与产业发展密切相关的高校、科研机构也预留了政策通道。“十三五”期间,全市计划筹建的350万平方米人才安居住房,目前已落点到位。另外,南京还是全国租赁住房试点城市。今年将把经营性用地计划的30%以上用于租赁房建设,目前已经排定了180公顷租赁房建设用地。政府在土地出让上做了极大让步,各个网站用的标题都是“宁可政府少收200亿也要把住房保障体系建起来”,现在租赁住房的出让土地价格大体上是原来经济型用地的1/6到1/8,也就是说在基本上土地收益都没有,但是拿出来做租赁住房,这里绝大多数的租赁住房首先要用于到南京来就业创业人才的住房保障。

  第四个特点是多主体发挥作用。在政府推动的同时,还注重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将符合南京产业发展的、鼓励转型发展的、创业创新的重点企业,纳入人才安居适用范围,并将企业给人才发放的计税薪酬,以及人才对企业、行业发展的贡献作为人才评定的重要依据,鼓励和支持企业根据发展需要面向全球广泛吸纳人才。

  南京人才安居办法是去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的。随着对政策推广和宣传力度加大,企业和人才的申请数量逐渐增多,今年以来两个多月时间,已经有947家企业申请注册,490家企业通过审核;2637名人才提交申请,1011人通过终审。

编辑: 杨璇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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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才安居方面,蓝绍敏表示,通过多种方式解决到南京创业创新的各类人才的居住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