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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严打欠薪讨薪、“套路贷”等案件虚假诉讼 近两年查办“假官司”5455件

2019-05-22 12:17:00来源:央广网

  

最高检通报检察机关加强虚假诉讼监督工作情况。(央广网记者 高艺宁 摄)

  央广网北京5月22日消息(记者 高艺宁)虚假诉讼俗称“打假官司”。当前,司法实践中虚假诉讼时有发生,表现为当事人或虚构案件事实,或捏造法律关系,或伪造诉讼证据,炮制出假案子、假讼争。

  如何打击“报假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樵通报检察机关加强虚假诉讼监督工作情况时表示,近年来,检察机关积极发现、查处涉及黑恶势力、欠薪讨薪、民间借贷纠纷等案件虚假诉讼。2017年至2019年3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监督虚假诉讼民事案件5455件。

  近半年批捕虚假诉讼刑事犯罪案件206件319人

  记者了解到,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加大对虚假诉讼的惩治力度;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刑法修正案(九),决定增设虚假诉讼罪。

  “从表面上看,大多数虚假诉讼案件是当事人通过民事诉讼来获取非法利益,但就其实质而言,虚假诉讼行为人恶意地利用国家司法制度实现个人目的,不仅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而且严重破坏了社会诚信,损害了司法的公平、公正和公信。”

  最高检办公厅主任、新闻发言人王松苗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近年来,全国各级检察机关依法积极开展对虚假诉讼的监督工作,办理了一批典型案件。2017年至2019年3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监督虚假诉讼民事案件5455件,其中提出抗诉1140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786件,提出检察建议1529件,移送犯罪线索497件。

  王松苗告诉记者,自2018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实施至2019年3月,近半年时间,全国检察机关对虚假诉讼刑事犯罪案件共批捕206件319人,决定起诉138件315人,法院已作出生效判决87件157人,均为有罪判决。民事监督和刑事惩治双管齐下,检察机关通过防范打击虚假诉讼,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有力捍卫司法权威公正。

  严打黑恶势力、民间借贷纠纷等案件虚假诉讼

  “近年来,各地检察机关加强与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等部门协作配合,积极发现、查处涉及黑恶势力的虚假民事诉讼案件。”张雪樵向记者举例,如福建省检察院下发了《关于在全省民事检察案件中排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紧急通知》,深入排查涉黑恶案件背后的虚假诉讼线索。江苏南通市检察机关2017年起部署开展“套路贷”民事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共监督90件案件,涉案金额高达3.09亿元。

  记者注意到,各地检察机关着力发现欠薪讨薪案件中的虚假诉讼线索,依法保障劳动者、用工企业和其他单位合法权益。同时,各地加大对侵害民营企业财产权虚假诉讼的惩治力度,构建良好营商环境。

  “虚假诉讼发案领域集中,民间借贷纠纷领域的问题最为突出。” 据张雪樵介绍,针对这一特点,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抓住重点领域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精准监督。如浙江省检察院会同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公安厅等六部门联合出台《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民间借贷相关刑事犯罪强化民间借贷协同治理的会议纪要》,加大对民间借贷领域虚假诉讼的惩治力度。江苏省检察机关结合当地热点问题,重点打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拆迁安置等领域的虚假诉讼。

  打击虚假诉讼“保护伞”和“智囊团”

  虚假诉讼隐蔽性强,尤其虚假诉讼手段隐蔽,难以识别。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厅厅长元明告诉记者,虚假诉讼行为人一般具备丰富的法律专业知识,具有一定的造假能力。个别律师充当司法掮客,“勾兑”当事人和承办法官,成为了虚假诉讼的“智囊”,为虚假诉讼的顺利进行出谋划策,有的法官收受当事人贿赂后,充当虚假诉讼的“保护伞”。

  张雪樵介绍,针对案件线索发现难、查证难、追责难等突出问题,检察机关采取有效措施,取得一定成效。如加大对虚假诉讼监督的宣传力度;用足用好调查核实权,夯实监督查证基础等。同时,检察机关综合运用查询、调取证据材料、询问当事人或案外人以及委托鉴定等调查措施,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经验做法。

  值得注意的是,依托信息技术,检察机关通过数据共享共治提升监督质效。张雪樵介绍说,最高检明确部署了人工智能、大数据在发现虚假诉讼线索方面的研发应用,各地也结合自身优势积极探索实践,取得了良好效果。如北京市检察院注重运用大数据平台,浙江省绍兴市检察院自主研发了“民事裁判文书智慧监督系统”,江苏省常州市检察院建立“常检云”大数据平台,以信息化手段发现虚假诉讼案件线索。

编辑: 王丹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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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诉讼俗称“打假官司”。当前,司法实践中虚假诉讼时有发生,表现为当事人或虚构案件事实,或捏造法律关系,或伪造诉讼证据,炮制出假案子、假讼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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