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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出台政策解决基层人才匮乏难题

2017-05-05 12:06: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成都55(记者韩民权)54记者从四川省人社厅获悉,为了加大人才扶贫力度、打赢脱贫攻坚战,四川针对藏区、彝区等艰苦边远地区长期存在的招人难、空编严重的问题出台了《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据悉,《实施意见》共6个部分18条,对全省乡镇、贫困县(市、区)、民族地区专业技术人才的招聘配备、培养使用、流动管理、评价激励、服务保障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优惠政策措施,切实解决了基层人才、基层单位长期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为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供了制度遵循和政策支持。

  其中,《意见》放宽基层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政策,包括学历条件、职称资格条件和招聘权限。据了解,按照国家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除工勤技能岗位外,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针对四川省基层和人才择业现状,《实施意见》规定,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可将学历放宽到大专,其中乡镇可放宽到高中、中职(含中专、技工校)。

  《实施意见》进一步通过“差异化”分类施策,大幅度放宽了民族地区基层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的条件。其中,民族地区农、林、水、文化基层事业单位可考核招聘取得相应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农(含农机)、林、水、牧、渔、艺术专业技术人员;中小学校、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校)可考核招聘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教师;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可考核招聘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者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其中,乡镇卫生院的考核招聘条件可放宽到取得初级及以上职称或者执业(助理)医师(含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资格证书。

  考试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形成差额即可开考,考试成绩计算比例可由各市(州)或县(市、区)自主确定。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中、中职(含中专、技工校)学历人员,应采取考试招聘方式进行;贫困县(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大学本科毕业生,可自主确定招聘方式。民族地区公开招聘,可自主确定地域范围、进行民族语言测试,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条件可放宽到大专。各地可自主提高招聘条件。

  同时,《意见》积极引导各类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实施“三支一扶”“特岗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扩大招募规模,招募名额向民族地区倾斜。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结合岗位空缺情况和岗位聘用条件,可直接考核招聘到服务所在县(市、区)的乡镇事业单位。其中,对在甘孜、阿坝、凉山州服务的人员,尽可能招聘到服务所在县(市)的县乡事业单位。

  拓宽基层柔性引才渠道推动岗编一体向岗编分离转变,探索将编制放在县级部门,让人才下派乡镇,实现人才向基层流动。实施专业技术人才基层锻炼计划,对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专业技术人才,由省、市(州)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基层需求组织开展支教、支农、支医、支文、支企等工作。专业技术人才到基层服务期间,其原单位岗位、职级、工资福利保留不变,在基层工作经历和业绩可作为晋职、晋级、评聘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

  《意见》还在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服务保障方面做出了要求,将加强基层人才培养支持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创新培养模式,培养基层急需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每年为基层培养3000名免费师范生和500名免费医学生。依托省校合作平台、继续教育基地、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和远程教育等资源,分层分类开展继续教育活动,力争五年内将全省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轮训一遍。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素质教育人才培养工程、全民健康卫生人才保障工程等人才工程,选育一批基层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

  同时加大基层人才激励力度落实好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乡镇工作补贴等待遇政策。在开展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等人才称号和省人才表彰奖励项目评选时,对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单列指标或单独分组评审,向在基层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成果且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人才以及“四大片区”倾斜。

    

编辑: 刘拓拓
关键词: 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