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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纪委监委详解实名举报 严格保密并开启绿色通道

2019-08-19 10:31: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广州8月19日消息(记者郑澍 通讯员穗纪宣)记者从广州市纪委监委了解到,今年以来纪委监委相继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实名举报工作方案、关于保护、奖励实名举报有功人员的暂行办法、关于查处诬告陷害信访举报行为工作规程等多项制度办法,通过畅通信访渠道、提高受理质效、明确保护措施、完善奖励机制、加大舆论宣传等多项具体举措,引导群众由匿名举报进一步向实名举报转变。

  广州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如何引导群众依法信访、理性举报,提高实名举报率,是其一直在思考的重要课题。这一系列制度规定的出台,就是该市在加强对实名举报人的保护,规范信访举报秩序,促进提高实名举报率方面所做的探索。

  数据显示,2017年、2018年和2019年上半年,广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初次检举控告实名率依次为31.9%、42.5%、42.7%。2018年广州市纪委监委信访室共计接待群众实名来访2466批3602人次,同比分别增长84.17%、60.66%。2019年上半年接待群众实名来访1321批1868人次,同比分别增长37.32%、22.25%。

  据悉,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广州市纪委监委不断强化信访举报工作,通过多项创新举措,引导群众由匿名举报向实名举报转变。

  广州市纪委监委在畅通信访渠道上下足功夫,升级信访渠道,方便群众实名举报。去年以来,广州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带头包案6件,接访实名来访群众6次,协调督办问题的调处化解,以上率下压实办理责任。

  广州市纪委监委制定出台的《广州市纪委监委机关进一步加强实名举报工作方案》为实名举报开通绿色通道,首次明确实名举报工作高速通道、完整回路、交办督查、保护奖励、宣传引导等5方面操作规程,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此外,广州市纪委监委会同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共同出台《关于保护、奖励实名举报有功人员的暂行办法》,首次突出“三个明确”:一是明确保密制度;二是明确打击报复举报人行为性质;三是明确保护措施,切实保障实名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对举报有功人员按规定给予适当奖励。今年以来,在全市范围内对2017年下半年来举报有功人员进行集中奖励,共计奖励3宗3人,挽回经济损失1.6亿元。

  对于诬告陷害信访举报行为,涉嫌违纪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党内法规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广州市纪委监委协调移送司法机关办理。诬告陷害人是党员干部或监察对象的,同时在其所在单位一定范围内通报。查处的典型案件,予以曝光警示。

  如何为被诬告错告对象进行澄清?据了解,澄清工作一般应在信访举报件办结后3个月内进行,并在一定范围内采取以下方式公开说明情况:召开澄清通报会;在媒体网络公开通报;被信访举报人接受的其他澄清方式。澄清通报会应在被信访举报人单位、居住地所在社区或者被信访举报人同意的其他地点进行。

  【实名举报方式】

  来信请寄:广州市法政路30号市纪委监委信访室

  来访请到: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二横道3号(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

  举报电话:020-12388

  网上举报:http://guangdong.12388.gov.cn/guangzhoushi

编辑: 杜静

广州市纪委监委详解实名举报 严格保密并开启绿色通道

记者从广州市纪委监委了解到,广州市纪委监委今年以来相继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实名举报工作方案、关于保护、奖励实名举报有功人员的暂行办法、关于查处诬告陷害信访举报行为工作规程等多项制度办法,通过畅通信访渠道、提高受理质效、明确保护措施、完善奖励机制、加大舆论宣传等多项具体举措,引导群众由匿名举报进一步向实名举报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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