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党中央决定,首次开展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集中评选颁授,隆重表彰一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和发展作出杰出贡献的功勋模范人物。
24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草案)》,其中提出: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为国家最高荣誉;国家在国庆等重大节日、纪念日,举行授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的仪式;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向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授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奖章,颁发证书。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党中央决定,首次开展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集中评选颁授,隆重表彰一批为新中国建设和发展作出杰出贡献的功勋模范人物。根据评选颁授工作部署,在各地区各部门反复比选、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经组织考察、统筹考虑,产生8名“共和国勋章”建议人选,28名国家荣誉称号建议人选。
致敬!“共和国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建议人选全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