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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兆国在中国工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2013-10-11 15:48 来源:中工网我要评论(四)参与立法和政策制定取得显著进展,推动了维护职工权益法律体系的初步形成。全国总工会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积极参与涉及职工和工会的法律法规制定,进一步夯实了维权工作的法律基础。积极参与《公司法》、《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企业破产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改,特别是《劳动合同法》的制定,进一步完善了我国劳动合同制度,为劳动者实现劳动经济权益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据。配合全国人大开展《工会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等执法检查,促进劳动法律法规的实施。推动国务院及其有关部委制定颁布了《关于深入贯彻<工会法>支持工会工作的通知》、《最低工资规定》、《集体合同规定》、《企业工资条例》、《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一批劳动行政法规,积极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就业、分配、保障等政策的制定。各地工会结合当地实际,积极参与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策的制定实施。经过工会和各方面的共同努力,维护职工权益基本实现有法可依,工会维权有了更加完备的法律依据和良好的法制环境。
(五)困难职工帮扶体系逐步健全,在推进社会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国有企业改制和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部分职工生产生活遇到困难。各级工会把帮扶困难职工、维护职工权益作为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大事来抓,为党和政府分忧,为职工群众解难。深入开展送温暖活动,五年来全国各级工会筹集送温暖资金161.7亿元,走访慰问了64.3万家次困难企业和3191.8万户次困难职工家庭,实现了对困难职工走访慰问广覆盖。大力加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建设,全国所有地级市和92%的县(市)建立了帮扶中心,五年来共计筹集帮扶资金42亿元,帮扶职工2090万人次,就业帮扶、生活救助、医疗互助、法律援助等帮扶活动形成制度。创建了帮扶超市、爱心医院、爱心学校、创业基地、技能培训基地等新的帮扶载体。广泛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帮助大量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解决了上学难问题。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资金支持力度逐年加大,帮扶资金不足、手段单一的状况明显改善,工会帮扶工作领域更加广泛,内容更加丰富,成效更加显著,社会影响更加扩大,基本实现了经常化、制度化、社会化,在党和政府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中切实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有力补充,成为党和政府关心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的窗口。
(六)工会对外交往开创新局面,扩大了中国工会的国际影响。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国际工运格局的重大变化,对工会工作提出新的挑战。工会外事工作服从服务于国家总体外交和工会全局工作,抓住国际工运格局变化的契机,明确工作方针,坚持以我为主,调整工作思路,取得重大进展。通过成功举办“经济全球化与工会”国际论坛,打造工会对外交往的平台,加大对外宣传力度,扩大对外交往,深化了同发展中国家工会的团结合作,加强了同发达国家工会的交流,中国工人代表再次成功当选国际劳工局理事会副理事,推动国际工运秩序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逐步形成了中国工会对外交往的新格局。积极参与国际劳工组织各项工作,调整中国工会同国际工会组织的关系,扩大职工对外经济文化交流,增进中国职工同世界各国工人的相互了解和友谊,中国工会国际活动空间进一步拓展,国际影响显著扩大。
编辑:高梦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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